如果說的是財富積聚的話,崇禎并不是沒錢,直到崇禎十六、十七年,他還一直在發內帑充做軍費,只不過數額不大,一般是幾萬兩。他一直聲稱沒錢,其實這只是一種哭窮的策略而已。他的大內儲藏的銀兩可能還有數千萬兩之巨。
李自成進京后,將大內的財富盡數占有了。李自成在京城總共奪取了六七千萬兩銀子,其中相當一部分就是崇禎的藏銀。
有人說崇禎本人一貧如洗,但其他貴胄百姓們都家財萬貫,如此未免不合情理。
李自成失敗后,他搶到的幾千萬兩銀子大多數在逃亡路上散失了。按照經濟規律,這些銀子大多數兜兜轉轉,又都到了清朝手中,因此清朝的財力自然就充裕了。
如果是說收稅能力的話,明朝是個腐朽的舊王朝,清朝則是新興勢力,組織機構中一般都存在帕金森定律,隨著時間的推移會逐漸臃腫低效,明朝的收入不一定低于清朝,但在財富使用效率上必然低于新生的清朝,這是可以想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