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醫生,我閨蜜是我同事。
她大肚子的時候出了2008年底那個北京孕婦的事情(不知道請自己查)。
她嚇得不行不行。
要求我,她生的時候我必須在場。
怕萬一她老公當時傻了不敢簽字,讓我簽。
後來其實她爸媽、老公、她弟都在。
根本輪不到我。
但是她早上去醫院的時候也是第一時間通知我。
後來我生孩子的時候,我老公、我媽、我公公婆婆也都在。
而且我完全自己做主,要求順產,打鎮痛泵什麼的都是自己簽字。
我老公也守在待產室門口,一趟一趟給我從家里拿東西,我一會兒要手機充電線,一會兒要看小說。
除此以外他寸步不離。
我爸看我三天還沒生就去上班了,千叮萬囑讓我媽如果進產房通知他,結果我媽沒有說,到生完才打電話。
我爸扔下所有工作沖到醫院。
并且埋怨我媽至今。
所以你老婆為什麼選你?
不圖你有錢,圖個情緒價值都沒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