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邀自來,強答一波。
很多觀點其他答主都已經說得很明白了,這回答只是從個人情感出發,吐槽一下你老公及婆婆。
你老公,遇事拎不清輕重緩急,說他媽寶男都抬舉他了。你婆婆,自私自利,不為小家庭著想。
你公婆家里七套房,固定資產上千萬。手握千萬資產,不幸罹患不治之癥,好在還有一段可以正常生活的時間,想要在臨終前,享受一下,這個無可厚非。畢竟錢財乃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了又不能帶到棺材里去。
你婆婆生病2年,前后賣掉了3套房產,我們假設你老公說的話屬實,2年真的花完了600萬。房產是你公公婆婆的,他們想怎麼處理是他們自己的事,作為兒子也好,兒媳婦也罷都無權干涉。這是他們的自由,但是打你們婚房的主意,這就過分了。
自己罹患重病,拉兒子墊背?這是什麼母親。兒子也拎不清,還甘之如飴?老爸老媽怎麼處置自己的財產,當兒子的無權過問,老媽因為自己臨死前的瘋狂揮霍,想要動我房子,我怎麼都不會同意?房子賣了,你揮霍一空,快快樂樂,跳著歡快的步伐去了天國,讓我流落街頭????這是什麼母親?
作為兒子,在這種情況下,比較理智的處理方式是,和老爸老媽商量一下,再賣一套房產,給母親看病。但這筆錢僅用于看病和日常生活,不能用于奢侈消費,如果這筆錢到最后扔不夠花,兒子兒媳可以補貼一些錢用于看病。您老想在臨終前瘋狂揮霍一把,但你自己的錢都用得差不多了,就得省著點花了。作為母親,你沒打算給兒子留多少遺產,這個就算了,還想把兒子的住房拿去揮霍,這個就真的過分了。
關鍵你老公想的什麼?居然全力支持!!是準備等你婆婆死了以后,帶著你們母子搬到剩下的四套房子里面去住?還是帶著你們母子流落街頭?還是算計著搬到你娘家的哪套房子去住?還是算計著到時候讓你父母出錢再給你們買一套住房???
我是真的搞不懂你老公的邏輯。如果你婆婆只是賣了三套房子,賣房子的的錢并沒有花完,而是悄悄給了你老公置私產,那這個事比她2年揮霍600萬還要惡劣,打著賣婚房的幌子,更多的我覺得是想你的父母拿點錢出來給她繼續「揮霍」。無論你婆婆是真揮霍還是假揮霍,都能看出你老公是個拎不清的人,根本就不在乎你們的這個小家,在他心里,他的原生家庭才是他真正的家,而妻兒在他心里,不知道被他放在什麼地位。今天是因為媽媽而拎不清,犯原則性錯誤。
明天就可以因為爸爸,后天就可能因為他原生家庭的其他親戚而這樣做而妻兒可能會成為一直被犧牲的對象。
這種老公,平時不心疼老婆兒子,關鍵時候專門出亂子,拿來何用?姐姐,以你的家庭條件,就算找個一無所有的男人,也不要他多大本事,只要大事拎得清,平時知道疼老婆兒子,日子就能在歡聲笑語中度過,何苦難為自己去維持這段讓你痛苦的婚姻???
怎麼起訴離婚,很多知友已經支過招了,我就不再重復了。我覺得需要提醒一下的是,財產分割你不可以讓步,找個好一點的律師,讓律師給你盡量給你爭取,如果在撫養權上你老公愿意讓步,財產上你可以適當做出讓步。畢竟孩子都是媽媽的心頭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