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三年內,偷偷給他妹他媽打款十幾萬,而每次我給他要我和兒子的生活費,次次對我說沒錢。so結婚頭一年內我花婚前存款,后兩年要一次錢,讓他看一次我的花唄賬單,每月要兩三次才能幫我還賬單。為什麼要靠他養?因為他媽媽說她(50歲)年齡大了為了我們辦婚禮操心累壞了身體,余生要好生養著,說她自己不能累著不能氣著不能凍著。所以我全職。
然后微信上對她兒子說,她的病都是被我氣的。吃多少藥都不會好。但是為了他,她不會死,雖然每次想到我她都肚子疼。
然后前小姑子微信上幫他轉移財產,一家人背著我。我要開車(兩輛車都是他的),他媽授意他妹對我說,車鑰匙找不到了。最后我問他什麼意思,他讓他妹把車鑰匙給我,一家人墨跡給我另外一輛破車開。
而之前,我帶著孩子出去都是騎電車坐公交大夏天的。
懷孕的時候一個人風里來雨里去。他媽說她兒子忙去辦事了,回去我一看好家伙在家呼呼大睡呢。他妹一下班,他媽趕快吩咐他去開車接。
以上事情均發生在我們婚姻正常時期內。全有微信記錄。
嗯一家人自作聰明,機關算盡的事不勝枚舉。
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