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現任在一起的時候,他離婚半年,女兒四歲。離婚原因是前妻出軌并把那男人帶回家。現在在一起5年了。
開始是覺得他女兒很可憐啊,從小媽媽就不疼,帶著她去跟別人喝酒,四歲的孩子,一本故事書都沒有,每天看愛情公寓看到睡著。我就跟現任講,這樣對孩子不好的。現任就說,她媽也不要她了,你就當自己的孩子該怎麼管就怎麼管。那我就全盤接手嘍。早上很早起床做飯,一直到晚上講故事陪睡。孩子有時候跟我說她想媽媽,我就說你媽媽工作太忙了,等她有空就會回來看你的。這樣過了有一年多,他前妻和那男人分手了,開始要求看孩子。現任問我怎麼辦,我說不管是誰都替代不了孩子的親媽啊,該見就見吧。結果呢,孩子去了沒幾次,回來就跟我講,我媽和我姥姥說你是狐貍精!我就傻眼了!我幫你帶孩子帶這麼久這麼好,給你時間讓你和你姘頭一起,你就這樣教孩子?那這樣的話,我就不會那麼用心了!
有段時間家里添了個浴缸,我沒事泡泡澡什麼的。有一天,現任說,他女兒也要泡,我就給放了一浴缸的水,剛好有美容院送的干玫瑰花瓣,就是那種泡澡用的,我就跟現任講,放點玫瑰花瓣進去吧,多好看。第二天中午,現任給我打電話,說他女兒在他單位哭了一上午沒有去上學,因為我昨天給她洗澡水里放的玫瑰花瓣把水都染黃了,肯定是我放的玫瑰花瓣有毒,我要害死她。現任要我給他個解釋。我就說,你有喝過菊花茶嗎?你泡的菊花茶是什麼顏色?
這種情況的話,那我只能避而遠之,不要惹禍上身了吧!
去年冬天,現任開我的車給撞了,送去修理廠了。一早起床我就跟他說去把車子給我開回來,他非說太冷了,要吃完午飯跟我一起去拿車,這樣都不用受凍。結果吃完午飯出門的時候,他女兒就不同意了,不允許他爸爸跟我一起出去。
現任就說,我把阿姨送到修理廠就回來。我到了修理廠拿了車子就回娘家了,等到晚上才回的自己家。一進臥室,我的所有化妝品都摔了,美容儀也都摔了,美容儀的電線全都剪斷,柜子里十幾件大衣全部剪爛,我的針織衫褲子內衣,都剪的不像樣子。我給現任打電話,他也不知情,一問他女兒他女兒就承認了。說誰讓你不聽我的話帶著她出去了!我靠!!
這樣的孩子換成誰能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