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她才3歲,我對她不錯,她也喊我媽媽。后面我們吵架,她女兒喊我媽媽。我老公說他女兒:你是傻子嗎?你連你媽是誰都不知道?意思是我不是她媽,這個話說了2次,我就明白了,不是親生的再怎麼樣都白搭。
再后面我婆婆也說我對女兒不好,我說我就這個性格,她媽又沒死,誰生的誰疼去。我話雖這麼說,并沒有刻薄過老公女兒,有吃有喝一樣給她,出去玩我都主動帶她,只是做不到假心假意的好。
再后面發現我老公女兒寫日記罵我,后面我老公要她女兒寫一篇文章,意思就是介紹一下家里的人。我看了氣炸了,寫了她爺爺奶奶,她爸她媽,寫了我兒子,連我養的狗都寫了,我連半個字都沒有提…過了很久我跟婆婆聊天說了這件事,我婆婆就說她還小,什麼都不懂…我就呵呵了,13歲還小?
2胎政策放開,我想再生一個女兒,婆婆和老公都不同意,我一再堅持還是生了,加上老公女兒我們要負擔3個孩子的生活費用,我老公就說我生孩子生多了,我就罵他,要多也是多你女兒,誰不是生2個,我生2個怎麼就多了!我們家條件不好,像我這樣的情況不生其實是最好的,但我根本不指望我老公女兒,所以還是想再生一個自己的孩子!
說說親身的和后的區別吧,我和老公吵架,我兒子就會幫我,護我,我受傷了兒子也很體貼很擔心,老公女兒就像瞎子一樣看不到。教她出門看到熟人要喊人,不喊。吃飯不要扒拉菜,不聽。自己來大姨媽的內褲不要爺爺洗了,不洗,父親節和母親節主動送小禮物給自己的爸媽,出門在外看到我了當沒看到……我老公脾氣不好,唉罵人,也不護她女兒,沒有像別的爸爸對孩子特別細心呵護,生氣了連他女兒一樣臭罵,我都要他不要罵了,十幾歲的人了有自尊了!
我認識2個和我一個情況的,都是黃花閨女找的二婚帶女兒的,對繼女掏心掏肺的好,比自己親生的都好,到最后人家來一句:對我再好有什麼用?又不是我親媽!
最后總結,不要當后媽,不要當后媽,不要當后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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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懷二胎是因為女兒她媽又離婚了,說以后再不找男人了,接走她女兒跟她女兒一起生活的。后面我就懷了二胎,誰知道接過去不到一年說女兒有各種問題就又送回來了。這個孩子在我們這邊就裝得可憐兮兮的好像我們這邊每天在刻薄她一樣,在她媽那邊也是一樣,我不知道是不是每個離婚了的家庭的孩子都是這樣,反正讓我很反感。離婚的時候也是判給她媽的,她媽怕不好再找人不肯要,我們能做的當然是接受了。
我覺的不管離婚與否,作為媽媽都要對自己生的孩子負責,所以離婚不是拋棄孩子的理由,后媽沒有責任來對前妻的孩子負責,當然如果老公會做人做事,相信大部分后媽也是愿意愛屋吉屋的。
每個當后媽的最開始的時候都是愿意對孩子好的,后面發現別人的孩子根本不是那麼回事兒。
自己的孩子不聽話你可以打,保證沒有人來說什麼。但后媽就不一樣了,所以我才不會干吃虧不討好的事。 離婚是的孩子可憐,但她親爹親媽都不心疼,我一個后媽心疼個什麼勁兒?
還有就是親媽要是去世了我也愿意把對她好,因為不會有親媽來挑撥離間,這樣我付出了孩子才有可能知道感恩。每次我下定決心要對這個孩子好一些的時候,她就會做一些讓我寒心的事,我才收起我的善良。
評論里有人說我刻薄孩子的我不知道怎麼做才不算刻薄,如果換成你你又能做成什麼樣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