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走不出來,失心瘋的總想著復婚。我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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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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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環境允許可以換一個工作和生活環境或者出去旅旅游。時間可以淡化一切

如果是還有感情,自己的錯誤決定導致離婚,可以考慮在溝通試試

如果是對方有原則性錯誤,不必用別人錯誤懲罰自己。畢竟一生一次的里程,而生命里還有關心你的其他人,你幸福關心你的人也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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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總會沖淡一切,努力過好自己,工作,精神生活,做一些學習計劃,讓自己更完美。你若盛開胡蝶自來,不只是雞湯,真的是前人的磨礪旅程總結來的。

你現在先調整心態,在完善自己。只要堅持,自會越來越好。

如此也許是你們客觀無奈所致,也許自己也有不足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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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一些婚姻中的提示:

夫妻財產是婚姻家庭關系中非常重要的問題,也是涉及范圍較廣的概念。《民法典》關于「夫妻財產」的規定,主要包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個人財產、夫妻約定財產制、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財產分割、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處理等內容。以下分別進行法條梳理和解讀,以供參考。

01法條梳理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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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財產分割】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02實務要點

1. 第1062條是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

本條首先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定義,其中的「所得」是夫妻所得,包括夫妻共同所得、夫或妻一方所得;「所得」針對的是財產權利,而不是強調實際對財產取得占有,如夫妻一方中獎所得的財產,離婚時可能權利人并未實際占有,但這些未實際控制、占有的財產仍應認定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本條采用列舉式和概括式相結合的方式,第1款前4項明確列舉四種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第5項是抽象概括式的兜底規定。關于第4項「繼承或受贈的財產」,除外情形為「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此外,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夫妻雙方對共同所有的財產,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除了日常家事范圍內的事務以及構成表見代理的情形外,一方擅自處分共同財產的,對另一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2. 第1063條是關于夫妻個人財產的規定。主要分四種:(1)夫妻各自的婚前財產,以完成結婚登記、確立婚姻關系為界。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因其明確的人身專屬性而歸一方所有。(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明確只歸一方的財產,此為尊重遺囑人或贈與人的自由意志。(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以上通過明確列舉式規定夫妻個人財產的范圍,與夫妻共同財產相區分。(5)其他應歸一方的財產情形。此為兜底的概括性條款,以應對復雜的社會現實生活。但需注意,前條關于夫妻共同財產范圍與本條均有兜底性概括條款,但在適用上要有主次先后之分。

由于我國是法定的婚后財產共同制,因此,對于本條第5項的解釋要堅持從嚴原則,只有在本條前4項之外的明確具有人身專屬性的財產,才能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而在無法確定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一方個人財產時,應以確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為原則。

3. 第1065條是關于夫妻約定財產制的規定。約定財產制,是指夫妻或者即將成為夫妻的人,以契約的形式,約定相互間的財產關系,從而排除法定財產制適用的制度。法定財產制是依照法律規定直接適用的財產制,約定財產制是相對于法定財產制而言的,夫妻雙方以契約形式依法選擇適用的財產制。約定財產制優先于法定財產制適用,只有在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情形下,才適用法定財產制。

關于本條,還應注意以下幾點:(1)約定的條件和形式。 締約時雙方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公序良俗,約定內容不得超出夫妻財產的范圍。約定須采用書面形式,但以口頭形式進行約定且雙方對此并無異議的,也應予認可。(2)約定的時間和范圍。本條規定對作出財產制契約的時間未作限制,實際上是采納自由主義立法例,男女雙方既可以在結婚之前作出財產制契約,也可以在結婚時、結婚后作出約定。(3)約定的范圍。本條第1款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依據該規定,男女雙方對婚前財產或婚后所得財產均可以進行約定。(5)約定的具體內容。可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即可以約定采取分別財產制、一般共同制或限定共同制。 除約定財產所有權外,夫妻雙方還可以就財產的使用權、管理權、收益權、處分權等進行約定,也可以約定家庭生活費用的負擔、債務清償責任、婚姻關系終止時財產的清算及分割等。(6)約定的效力。對內效力,是指對夫妻雙方的效力,即雙方應當按照約定享有權利、履行義務。對外效力,是指對夫妻以外第三人的效力,實踐中主要是指對債權人的效力。夫妻之間對財產關系的約定如何對第三人產生效力?一些國家和地區規定必須進行登記或者為第三人所明知,才能對第三人產生約束力。如《德國民法典》規定需在婚姻財產制登記簿上登記,《日本民法典》規定需于婚姻申報前進行登記,我國台灣地區「民法」規定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我國目前沒有建立夫妻財產登記制度,為保護第三人利益和維護交易安全,本條第3款規定,夫妻對財產關系的約定只有相對人知道的,才對其發生法律約束力。 本條第3款所謂的相對人「知道」,不僅包括知道約定的存在,還包括知道約定的內容。第三人知道的時間,應是在債務產生之前或產生當時,在債務產生之后才知道的,不屬本條第3款規定的「第三人知道」的情形。另外,根據《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37條,本條第3款所稱「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夫妻一方對此負有舉證責任。

4. 第1066條是關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財產分割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應以不允許分割為原則,允許分割為例外。允許分割的情形僅限定于本條規定的兩種情形,不能類推適用,亦不能擴大解釋。本條規定兩種情形如下:(1)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即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毀損」應指故意的情形,不包括過失造成的損壞。需注意,若只是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但是仍將處分所得款項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不屬此類。以上情形,不僅要認定行為的成立要件,還須達到「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程度。「嚴重損害」,需要結合行為的性質、夫妻共同財產的數額、造成的影響程度等因素進行。(2)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這里的扶養是廣義的概念,既包括長輩對晚輩的撫養義務,也包括晚輩對長輩的贍養義務,還包括同輩之間(如夫妻之間、兄弟姐妹之間)的扶養義務。何為「重大疾病」,法律沒有規定,可以參考相關文件列舉的重大疾病,根據實際病情、醫療費用等進行綜合判斷。

一般認為,需長期治療、花費較高的疾病,或直接關涉生命安全的疾病等屬重大疾病。「相關醫療費用」,是指為治療疾病需要的必要、合理費用,不包括營養、陪護等費用。

5. 第1087條是關于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處理的規定。依據本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包括協議分割與判決分割。(1)協議分割。以夫妻雙方協商確定分割方案為先,最大限度地尊重雙方對私權事務的意思自治。協議作出后,在一定程度上,男女雙方在協議項下形成了具有給付內容的合同關系。(2)判決分割。當男女雙方無法通過協議解決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時,則由人民法院依據法定的原則和規范進行認定。除無法達成協議的情形外,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若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法院應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依據本條,判決分割共同財產,以均等分割為一般原則,以照顧子女、女方、無過錯方為補充原則。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為《民法典》增加的內容,當夫妻一方對離婚存在過錯,如存在重婚、虐待、遺棄等情況的,法院分割財產時,應給予無過錯方適當的照顧,可適當多分給無過錯方一些財產,或給予無過錯方優先選擇的權利。此外,因我國婚俗習慣多是女方落戶到男方處,承包土地也多以男方為戶主名義承擔,為保護女方承包經營權,本條第2款特別規定:「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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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2023/12/02
你還沒意識到嗎?你兒子的一些言行,已經暴露出了你們給他造成的心理傷害了。一個只有7歲的小孩,會寫信讓你們和好,他的愿望是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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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2023/12/02
你家這種情況我有個同學家就是類似這樣的。那時同學和她老公結婚還不到兩年,沒有孩子。經常吵架,具體因為什麼我不太清楚。反正就是吵的最厲害的一次是男方當著他媽媽的面,直接把我同學推倒了跌在了地上。當時她婆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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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2023/12/02
看了題主一匹布這麼長的描述,讓我有窒息感。我不禁想起一句話:有些人前赴后繼地尋找快樂,有些人舍生忘死地留戀痛苦。真的是「虐」。為什麼都相殺到彼此都病態的狀態下仍然希望復婚呢?我想大概就是有的人天生就是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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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2023/12/02
看的讓人窒息。兩個心理有嚴重問題的人相互糾纏,互相傷害。你的問題不是是不是復婚的問題,而是如此下去你會把自己逼死,前夫離開你,其實是想活命而已。就是這麼簡單。你的情況已經很嚴重了,到知乎來問,大機率不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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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6
2023/12/02
你還是先去醫院好好看看,你老公也應該去醫院好好治療。他說他創業和你工作沒有關系。兩個人結婚以后,就是綁在一根線上的螞蚱。無論好與壞都和這個家息息相關。他瞞著你去借那麼多錢,還說跟你沒有關系。正如你說的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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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7
2023/12/02
心病還需心藥醫。類似這類家庭婚姻問題,一般送上六個字:自作孽,不可活。切不可病急亂投醫。現在來看,夫妻二人雙雙抑郁,無非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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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8
2023/12/02
親,先想著怎麼治療自己的情緒疾病吧!如果你們兩個人現在都是這麼的情緒激動,不能自控,即便是復婚,也會是矛盾百出,更不利于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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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9
2023/12/02
說說我表姐,好好的家也因為她的固執散了,后面也總想著復婚,現在又有了新的生活。她是在二胎寶寶兩歲左右離婚的,因為三萬塊錢。她公公是尿毒癥患者,普通家庭有這麼一個病人真的是很難,她老公工資也不高,一個月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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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0
2023/12/02
再反復兩次就好,我和前夫反復拉扯三次,這次我終于可以身心輕松、毫不留戀、徹徹底底地放下并離開,連倆孩子都毫不猶豫丟給他。我給孩子們說,爸爸媽媽在一起總是吵架,你們看到也跟著難受,還不如平時你們跟著爸爸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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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1
2023/12/02
跟你的情況差不多,現在復婚來講我個人心態無所謂。過程跟你們差不多,但是咱倆的心態差距很大。前夫哥不錯,很愛家愛孩子。要說缺點就是大男子主義,幼稚,愛面子無腦創業。我屬于不怕窮期待穩定的生活,他就是想闖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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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2
2023/12/02
我八月份離婚的,前面兩個月也是你這樣,熬過去就好了。因為不甘心,因為在意了太多不該在意的人和事情。現在我心里雖然有時候還有點波瀾,但是想想還去過以前的生活我不愿意。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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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3
2023/12/02
去看醫生,拿點藥吃,抗抑郁的藥。吃了以后感覺一下自己瘋狂想復婚的想法有一點改善沒有。如果有,繼續吃,如果沒有,換藥,換藥無效,換醫生。如果吃了三到五種以上的藥都無效,那麼去尋找修復婚姻關系的心理咨詢師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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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4
2023/12/02
怎麼說呢?為什麼要復婚? 法律上都說 離異和對孩子的贍養義務沒關系 你們結婚了 可孩子還是你的, 你可以用另一種方式去給孩子母愛,你努力把自己變得更好,然后帶孩子去玩 去吃 去做開心的事,因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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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5
2023/12/02
前夫不是你的救命稻草,兒子才是。跟他復婚,對你的身心都沒好處——經濟分開,沒有感情,婆家還偷東西。你愿意你兒子被裝在冷冰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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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6
2023/12/02
也不完全都是你作的,你老公也有不對的地方。目前來看,你需要先冷靜下來,以現在的心態即使復合了,也仍舊會繼續吵架個沒完沒了。對男人不能太在乎,也不能要求太高,要求老公每天在你下班的時候都要打一個電話,那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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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7
2023/12/02
為什麼我不覺得是你作?我覺得離了是對的啊!如果是因為瑣事沖動離了那是可以后悔,但是你這個不屬于,別回頭,努力適應現在的生活,才能迎接新生活!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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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8
2023/12/02
您寫了好多內容啊。基本上都是日常的溝通交流如何不好。家庭底層的動力是什麼?我完全沒看出來。只是感覺那個家庭就像一個漩渦,在把所有人卷入一種不受控制的情緒中。為什麼折磨了這麼久還不放手?小時候和父母有分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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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9
2023/12/02
看到你說你去醫院診斷了重度抑郁,你前夫在醫院診斷是躁狂抑郁證。那后續是有進行服藥或者其他的咨詢嗎?這兩種情況下,沒有任何問題產生時,我們都需要花費一些精力來應對可能出現的情緒感受。更何況在你們雙方狀態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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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0
2023/12/02
離了婚我們該怎麼去挽回?這個復婚技巧是什麼?其實并非所有離婚的夫妻都會在離婚之后完全分開,更多的情況是我們想要離婚之后復婚重新在一起,但是由于我們性格上的固執,有面子,以及很多客觀因素的影響,導致這些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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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1
2023/12/02
唉,無論復婚與否,感覺兩個大人都不如孩子活的明白。媽媽要勇敢的做自己,不要等爸爸來寵了。這句話道出了你們倆婚姻的真諦。你等著他來寵,他等著你來愛,兩個沒長大的孩子,還不如這個在爭吵中長大的孩子活得人間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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