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7日,六歲女兒離世一年,
女兒被海浪卷走時,獨自帶她去玩的爸爸正在和初戀女友風花雪月。
01
趕到現場時,林杰無神的跪坐在沙灘上,臉上帶著淚痕,表情痛苦至極,不遠處,一個不大點兒的小女孩被一件黑色背心蓋住了上半身。
剛下手術,我接到林杰的電話,電話那頭的他哭的上氣不接下氣,嘴里慢慢擠出,「丫丫……沒了……」
后面說了什麼我已經聽不到了,也不記得我是怎樣從醫院到的海邊,這一路我反而出了其的平靜,絲毫不像失去女兒的媽媽。
我不相信,只是和往常一樣去海邊玩,怎麼會沒了?
直到我遠遠看見沙灘上被黑色背心蓋住的小姑娘,她腳上的那雙粉色愛莎公主拖鞋——是我和她一起選的。
我像個潑婦一樣抓住林杰的衣領,一巴掌一巴掌打在他身上,「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丫丫離開時你沒有在身邊?」
「你為什麼非得要單獨帶丫丫來海邊玩?」
不管我怎麼打他,林杰一直不說話,只是痛苦的哀嚎著。
我像個瘋子一樣的撲向女兒,沒有一點往日作為一名醫生的理智。
扯開蓋在我女兒身上的黑色背心——我的女兒不喜歡黑色,她喜歡粉色!
沒有一絲猶豫,作為一名醫生的媽媽,機械的對著女兒比我手寬不了多少的胸廓按壓,對著女兒蒼白的雙唇換氣。
救援人員過來拉我,「節哀吧。已經沒有呼吸心跳了。」
我置若罔聞,還是繼續著。
看我這副模樣,救援人員一把將我扯開,聲音嘶啞著說,「讓孩子平平靜靜的離開吧,這樣,她也難受。
」
我驚慌失措,雙手顫抖,六神無主。
我……我這樣會弄疼她。
我再也忍不住的嘶聲大哭了起來,小心翼翼的把女兒抱在懷里,用我的臉頰貼在她冰冷的腦門,我不知道該怎麼描述出來那種痛苦,如果死神可以感知痛苦而后退,我想,我的女兒應該可以被放過吧。
大滴大滴的眼淚砸在女兒的小臉蛋上,她卻沒有任何反應。
明明昨天還在視頻里跟我撒嬌,「媽媽,丫丫可以吃一個棒棒糖嗎?」
「可是你今天已經吃過了啊!等你和爸爸從海邊回來,再讓爸爸給你買吧!」
「哦耶,媽媽萬歲!」
明媚的笑聲一次又一次的在耳邊回蕩。
圍觀的人,不知道是在遺憾這麼小的女孩無辜離開,還是在可憐我這個痛苦的媽媽,小聲隱忍的哭著。
我緊緊的抱著女兒,期待她可以像往常一樣,在我懷里依偎。
身邊的人看這個母親哭得太可憐了,過來勸慰我,可是我什麼都聽不到,腦子里,耳朵邊,都是我的丫丫,一聲聲的笑聲,一聲聲的喊我媽媽。
好多人上前試圖將我和我的女兒分開,可是那時候我不知道哪來的那麼大力氣,任誰都不能把我們分開。
直到我哭的昏厥暈倒,還是死死不撒手。
那一次,是我最后一次把她抱在懷里。
02
再次醒來,我已經在家里的臥室了。
客廳的照片墻上空了,上面有丫丫的百歲照,周歲照,生日照。
林杰正在廚房熬粥,注意到我的存在,立馬走了出來。
「誰讓你把照片摘了的?為什麼要摘走丫丫的照片?」
他掩面痛哭,可我卻一點都不心疼。
失去了女兒,按照正常夫妻此時我們應該抱在一起互相取暖,可是我卻做不到。
我把家里能砸的都砸了。
一邊砸,一邊嘶吼著質問他,「為什麼偏偏要帶丫丫去海邊玩?」
「你回答我!」
無論我說什麼,干什麼,林杰都不為所動,就坐在地板上,靠著沙發,掩面哭泣。
「離婚!」
看著沒有任何回答的林杰,我平靜的說出這兩個字。
丫丫離開了,我恨他,是他執意要帶女兒去海邊玩。
但是離婚不全是因為丫丫離開。
聽見我提離婚,林杰連滾帶爬跪在我身邊,一邊大哭一邊求我,「妍妍,我們不離婚好嗎?給我一次機會好嗎?我求求你了……」
我從來都沒見過林杰的這副模樣。
直到後來很長一段時間,我一直以為他只是因為女兒和他在一起發生的意外而自責,沒想到,他自責的原因有其他。
我緩緩開口道,「林杰,我們已經大半年沒好好說過話了,離婚不單是因為丫丫,這是遲早的事情。
」
「我改,我都改,是我該死,是我該死!」他一邊情緒不穩的重復低喃著,一邊扇自己巴掌。
處理完丫丫的后事后,我請了假,林杰自己開的一個畫室,工作時間自由,也暫時關了門,每天在家陪我,準確說是我作,他受著。
不管我用多麼難聽的話扎他,還是我一次又一次把家里砸亂,只要我不提離婚,他都受著。
03
時間是一劑良藥。
丫丫離世一周年,一大早,我們一起親手做了丫丫喜歡吃的各種小吃,買了她喜歡的愛莎公主,來到了丫丫的墓地。
林杰把我抱在懷里,這是我倆第一次,在女兒離世之后,互相依靠著分擔彼此的痛苦。
看著照片里女兒的笑臉,我溫聲道,「林杰,我們好好過日子吧。」
林杰下意識收緊了擁我在懷的胳膊,用下巴抵著我的額頭,聲音顫抖的擠出一個字,「好!」
當天晚上,林杰早早就睡下了,我打算幫他把手機充電,手機屏幕亮起時,一條陌生號碼的短信,就三個字,「對不起。」
我沒多想,可能是誰發錯了,再說了,這年頭,基本都加微信了,誰還用短信啊。
我回到臥室,準備睡覺,睡夢中的林杰出著冷汗,手一直緊抓著被腳,糊里糊涂的低喃著,「丫丫,對不起,原諒爸爸。」
引起我懷疑,迫使我去調查女兒離開的真相,是因為我的第六感告訴我事情不是那麼簡單。
女人,確實要相信自己的第六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