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交接?怕不是回去背鍋吧!
然后順便讓你把之前的獎金退還一下?因為你交接的不對啊!你憑啥拿獎金,這是不當得利,反正話隨公司說。
一年多了,還重新交接?你們老闆準備帶你穿越麼?估計有個很大很大的坑,需要有人來填坑。
還真有不少員工被公司送上被告席的
諸如什麼違反保密協議的,違反競業協議的,違反專項服務協議的,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離職一年多,公司也是可以追溯索賠的!
和公司對比,員工是弱勢群體,一般情況下出于保護弱勢群體的考慮,法律法規規定了諸多條款,但并不是說只有員工能問公司要補償金,賠償金的,公司也是能向員工索賠的!
所以離職之前一定要確認好幾件事
離職提前告知公司了嗎?
做事要留痕,就算是離職。
還發郵件發郵件,該寫辭職信寫辭職信,完了給自己留個底——辭職這件事,我提前告知公司了!
要不然有些公司可能會用沒提前告知公司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為由向你追償。
試用期提前3天,轉正提前30天,別圖省事兒。
工作交接相關人員簽字了嗎?
這里有兩個點,需要注意
一是防止公司事后說你沒交接工作,造成公司損失向你索賠,有這樣的案例,員工還敗訴了
二是防止公司污蔑你帶走公司的物品,資料之類的
簽署過服務期協議,競業協議,保密協議之類的東西嗎?
如果有,仔細看看條款,知道自己的權利義務是什麼,別一頭撞上去找死。能解除的解除,培訓服務期協議能協商補培訓費的,就補錢。
別都到新地方上班了,還被老東家告了,新東家還得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有些資料,你想帶走,千萬別傳云盤,搞不好會說你泄密,就算到了新公司,這些資料使用的時候也慎重。
公司群不要主動退出
萬一公司追究有些問題的時候,你主動退群,連個證據都沒的。
離職證明,社保轉移都搞定了嗎?
離職證明很有用,入職新公司,轉移社保,提取公積金都需要,一定要寫清楚入離職時間,免得你人都走了,還給你扣一個大鍋。
勞動合同上公司提到追責的事是怎麼寫的?
很多人入職不看勞動合同或者看了也不在意,我告訴你這是個很大的坑。
比如我們的勞動合同,就有這麼一天條「乙方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足額賠償,若乙方離職后被發現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損失的權利。」
就這麼一句話,你品,你細品。
離職一年多,前公司又聯系你,你想想以上這些問題,你有漏洞沒?
以上,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