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你父母給的30萬一定要要回來,房子可以賣,但要拿回2/3賣房的錢。你老公不同意離婚你就不同意賣房。他堅持不離婚的話,你可以起訴離婚,第一次不判離,半年后第二次肯定判離。
第二:問題在你老公這,他不是媽寶,是自私、沒擔當、而且人品低劣。
第三:你婆婆買再多的奢侈品花的也是自己的錢,還有好幾套房產呢,她哪怕死之前都花光了也和你沒關系。她不花的話說不定死了沒倆月,你公公就拿著她留下的房產娶填房了。是你老公自己問你父母要錢和賣你們婚房的,你要堅持把你父母的錢拿回來,婚房賣了也要把屬于你的那部分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