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提這個問題的題主和回答問題的各位朋友很多都忽略了一個現象,那就是呂太公不但沒有把呂雉嫁給沛縣縣令,也沒有把呂雉的妹妹嫁給縣令,而是把她嫁給了社會地位比劉邦更低的屠夫樊噲。
如果呂太公只有一個閨女,通過對劉邦的觀察,發現劉邦是個難得的人才,寧愿得罪縣令,也要把呂雉嫁給劉邦,還解釋的過去,但怎麼解釋也沒把二閨女嫁給沛令了呢?
所以問題的關鍵不是劉邦多麼優秀,而是出在了沛縣縣令身上,呂太公以多年的社會閱歷判斷秦朝已經處在風雨飄搖之中,在亂世到來的時候,沛縣縣令的身份不僅不能為他提供庇護,反倒是引火上身的禍根,他希望自己的女婿是當地的豪強。
亂世之中,社會秩序崩塌,法令缺失,誰的力量大誰的話語權就大。
豪強們比普通人更有出人投地的機會,就算沒有大的作為,保護家族安全也是更靠譜。
劉邦作為沛縣有名的混混,既是鄉派出所所長,和縣里的辦公室主任、縣公安局局長關系都不錯,身邊又整日跟著一大批小弟,簡直就是黑白兩道通吃哦。
呂太公當然要把呂雉嫁給劉邦;等到二女兒時,放眼沛縣再也找不到和劉邦一樣優秀的人選了,于是就選擇了劉邦的小弟樊噲。
呂太公靠著這兩個猛人女婿,就算沒有天下大亂,在整個沛縣,誰又敢來惹他呢?
再補充一點,這個沛縣縣令既然是呂公的朋友,那麼歲數肯定不會小,很有可能已經有老婆了,娶呂雉也只是作小妾。這可能也是呂公拒絕把女兒嫁給沛縣縣令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