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二婚,我們結婚時他女兒11歲。
先說說我老公和他前妻為什麼離婚。據我所知,他們分居很久,他前妻又有了男朋友,而且懷孕了,所以就辦了離婚。(也就是說我不是小三兒,他們離婚跟我沒關系。)
結婚前也見過幾次他女兒,感覺是個開朗聽話的孩子,關系還不錯。當時心想:什麼后媽不后媽的,就當朋友唄。我真心對她,她自然不會為難我。
領證后老公說讓孩子喊我媽,讓我給他女兒發個大大的紅包。當時心里感覺挺好笑的,我并不想當她媽,并不想承擔這份責任,就算她叫我媽,我也沒占什麼便宜,憑什麼讓我給她大紅包呀?!所以我拒絕了這個提議,仍然讓孩子叫我阿姨,老公當時挺高興的。
其實這個孩子從小就是爺爺奶奶給帶大的,老人帶孩子你也知道,溺愛的厲害,尤其是他父母離婚后,爺爺也去世了,奶奶總覺得這個孩子可憐,更加的溺愛。
現在馬上14歲了,家務從來不做,自己房間都不收拾,內衣襪子都是奶奶給洗;吃飯要奶奶給盛好端到面前,吃完推碗就走,從來不管收拾。飯前便后不洗手,刷牙洗臉洗腳更是能省則省,上廁所不開排風扇,甚至不沖干凈馬桶,而且說話大嗓門,不太顧及別人的感受。總之我看不慣的地方有很多。
不能說是孩子的錯,只能說是爺爺奶奶的教育方式我不認同。我農村長大的,小學開始都生活自理了,父母忙還會幫著做飯洗衣服等等,跟現在城里的孩子簡直沒法比,所以對十幾歲生活仍然不能自理的她,非常的看不慣。
其實自己心里也知道,不是自己的孩子,關系尷尬,不應該評頭論足的,可是時間太長了,憋悶的太久了,我有一次在老公面前說他女兒的不是來著,他當時就生氣了「你能干什麼呀?你會什麼呀?自己什麼都不是,還總是抱怨別人?!」
過后我就明白了,在他心里,他的父母和孩子是排在我前面的。因此從那之后我知道了,他女兒的事情,我絕不插手!
現在我懷孕5個月,也即將擁有自己的孩子,我堅持,孩子我要自己帶,自己教育,不能把孩子溺愛成個廢物。
至于老公和他前妻的孩子,教育和撫養的義務不在我這里,自然我以后也不用她贍養。生活在一個屋檐下,過得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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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不認同她奶奶的教育方式,跟孩子沒仇。有需要了,我會給孩子買衣服,過年給紅包,她奶奶忙不過來我也會給她做飯,有好吃的也會讓著她,平時聊天也挺融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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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評論中很多人挺理解我,也覺得應該培養孩子的自理能力,謝謝大家了!
也有一些人覺得我這個后媽當得不合格,甚至詛咒我將來的孩子也是個不懂事的,只配嫁二婚。對待這樣的人,我只能說:日你全家!
我發帖子講我自己的事,你不贊成就不贊成,憑什麼詛咒我未出世的孩子!?真是個狠毒的東西!
對于一個女性,結婚進入另一個家庭,尤其是有婆婆,還有個孩子的復雜家庭,她需要一定時間的磨合和接受。我自問進入這個家后我沒有好吃懶做,我沒有對人有惡意,我只是在保持一定的距離,我擔心出現矛盾,我希望一家人能夠和睦相處。心里也認為,婆婆就是婆婆,不是親媽。繼女就是繼女,不是自己的親生孩子。
至于孩子她奶奶,畢竟是兩輩人,有很多差異也是正常的,我正在學著接受和理解。
雖然心里有一些抱怨,但沒有當面給婆婆爭執過,看不慣就躲了。
對于孩子,我沒有對不起她的地方,當然,我對她也沒有什麼義務,只是保證和睦相處,在她需要我幫助的時候,我會幫助她。作為她的阿姨,我也會逢年過節給紅包,偶爾買禮物。
至于說她「沒教養」,可能這個詞我用的重了,我只是說在我的認知中14歲的孩子啥都不會,這種狀態我覺得教養的不是很合格。
我自己掙錢自己花,并沒有讓老公養著,所以我理直氣壯,沒必要討好他家每一個人。但是我會保證不生事,盡量和家人和睦相處,這樣不是已經很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