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入職開工前類似于崗前培訓的時候HR給我們說:來給大家簡單過一下啊,這個今年還有兩個月,所以十三薪和年終獎都只能按兩個月發。
下面一片沸騰:啥?還有十三薪和年終獎?
HR:安家費和報銷的機票要下個月才發
下面:臥槽還有安家費?
HR:住房補貼…..
下面的小伙伴都炸了:什麼?住房補貼?
HR一臉懵逼:這不都是合同里寫的嗎?
我才知道拿了offer不看合同就直接簽字的不止我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