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輕的時候,覺得貓狗是家人,不能因為任何人送走我的家人。
12年養了一條狗,真的是特別喜歡,那時候我上大學,狗在家我爸媽照顧它。
我爸跑業務,成天出差不著家,狗狗在家陪伴我媽而且那個狗狗特別通人性,特別聰明,可以自己遛自己,不需要我們遛它,他真的太可愛了,太通人性了,我爸媽把它當女兒,叫我姐姐,我跟她也自稱姐姐,我當時工資的百分之八十,都拿來給他買零食、買狗糧、買狗窩、買衣服買補劑等等,經常帶它旅游,每周帶它去郊外玩。
這個情況,直到我結婚。
我結婚后,我的臥室狗住著,雖然我爸媽不讓他進去,可是他想方設法的進我臥室。我結婚后一兩周回家一次,明顯覺得他對我開始護食了,她吃東西時我路過都要嗚嗚我,他覺得在家里地位比我高了,這能行麼?肯定要教她的呀,于是我被它咬了,那時候它都11歲了,你能說它年紀小不懂事麼?
后面我孩子出生了,我幻想著它能幫我看孩子的場景沒有到來,它非常討厭我孩子,它覺得我的孩子搶了它的「獨寵」的地位,只要孩子爬出圍欄,他就嗚嗚嗷嗷的齜牙沖上去,我那時候簡直恨不得殺了它,不是一條小狗了,養了十幾年,寵了十幾年,我們把它當家人,它根本就是畜牲,在他的世界里就只有等級觀念,它覺得它是除了我爸媽地位最高的,我和孩子都是比他等級低的。
當然后面我就很少回娘家了,養它十幾年,最終的結論是,狗真的是畜牲,不能當孩子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