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遲的百科解釋: 凌遲刑最早出現在五代時期,正式定為刑名是在遼,此后,金、元、明、清都規定為法定刑,是最殘忍的一種死刑。共需要用3357刀,并且要在最后一刀處死罪犯,方算行刑成功。
2800人×3357刀=9399600,近一千萬刀,一秒一刀得不吃不喝地割100多天,中間還不能換刀
何其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