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看法是,你有錯。
首先,明確孩子是你和老公兩個人共有的,不是你一個人的。你不應該為孩子的一切做主,你老公也有份的。當然,如果你說你是「喪偶式育兒」,你老公沒為孩子付出,自然也沒有管孩子的權利,那我無話可說。但那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其次,老人帶不帶娃和看不看娃并沒有必然聯系。假如女方遠嫁,外公外婆也沒有帶過娃,是否就沒有權利要求女兒帶外孫回家,享一下天倫之樂呢?
你的理由,歸根結底是「因為我討厭他們,所以不想帶娃回家過年」(主觀原因),而不是「因為他們沒有帶娃,所以不想帶娃回家過年」(客觀原因)。
但是,因為你自己的個人喜好,而去干涉孩子,否定孩子另一個監護人對孩子做出的決定,是否合理呢?
我的建議是:你自己可以不去他家,孩子可以跟他爸爸一起回去,如果孩子自己愿意跟爸爸走的話。
如果他爸爸沒有獨立帶孩子的能力,那就是他的問題,怪不得你了。
他沒有要求你去某地過年的權利!但他有決定自己去哪過年的權利,也有決定孩子去哪里過年的一半權利。(父母各有對孩子一半的決定權,至于怎麼劃分,看協商。比如一人讓步一次,今年聽你的,明年聽我的。)
就我自己而言,因為我是獨生女,所以我每年都會跟我爸媽一起過,這是毫無疑問的。我婚前就說過。我公婆表示:你們夫妻以后就去岳父母那邊過年,我們還有大兒子一家陪著過年呢。
但是話雖這樣講,我不能剝奪孩子爸爸和他爸媽團聚的權利,也不能剝奪孩子和爺爺奶奶的天倫之樂。兩三年還行,日子久了恐怕會滋生怨恨,誰不想跟自己爸媽過年呢?誰不想帶著自己的孩子給自己爸媽看呢?所以我在我老公還來不及有怨言的時候就把權利下放,征求他和孩子本人的意見。
有孩子之后的5個年里,孩子爸爸單獨回他父母家過年一次,帶孩子去(我沒去)過年一次。
另外,孩子爸爸帶孩子單獨出去旅游的次數也數不清了。主要因為兩個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而且又不是都有興致出門。三個人能湊齊很好,湊不齊就兩兩出行,也很好。
他倆出門的時候,我有時是有工作,有時是跟小姐妹聚會,有時干脆宅在家睡覺。然后他倆回來給我講各種見聞。
我朋友問我,老公帶孩子出去旅游我為什麼放心?
我很奇怪,我帶孩子出去他放心,他帶孩子出去我為什麼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