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得一匹,前妻沒有工作過,我一個人在外掙錢養家,回到家的家務也是一人一半。
我年收入接近30,不抽煙不喝酒不泡吧,幾乎沒有什麼花錢的地方,但是我前妻經常購物,有了孩子之后更是捉襟見肘,已經入不敷出了。然后被嫌棄沒有能力掙錢,不能養家。
後來離婚把積蓄都給她,那時候孩子2歲,咨詢過律師,打官司我能拿到撫養權的可能不大,所以孩子歸她,我每個月給撫養費。
現在除去我自己的開銷和撫養費,一年能存個小20。沒有人罵,沒有人念叨,想干嘛干嘛,不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