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年,即咸豐八年,北京城菜市口,人山人海,原來這里要砍頭,處決犯人。
一邊是推搡的圍觀群眾,一邊是蹲在墻角面如死灰的犯人,在這其中,有個犯人沒有蹲在墻角,而是坐在小馬扎上。
有人很奇怪問道:今兒這是什麼意思,怎麼還有坐著的。
另一人說道:你不知道吧,坐著這位是大學士,當朝一品。
這場處決,是咸豐八年,戊午科場案的結果,坐著這位是涉案的最高官員,時任大學士、工部侍郎的柏葰,衙役和他開玩笑:柏中堂呀,您老今天是陪法場,皇上能饒您一命。
柏葰是當年京城鄉試,也就是考舉人的主考官,他違反規定,錄取了一個叫羅鴻譯的考生,讓人查到了,最后咸豐帝嚴刑峻法,把他殺了。
科舉時代,作弊也分三類:
1.夾帶,就是把參考書、參考文件帶入考場。
2.槍替,就是找人替你考試。
3.條子,就是收買考官,讓他對自己的卷子高抬貴手。
這三類作弊手段,根據考生的出身。
窮人只能選擇夾帶,這個方法成功率低,且容易被發現,但另外兩種方法需要人脈,更需要銀子。
替考需要監考人員的配合,有人說那時候沒有照片,你知道我是誰呀,事不是這麼簡單,報名的時候需要提供詳細的外貌特征,報名系統還會拿著你的信息去核對,所以需要監考人員的配合,這就得花錢呀。
最高級的就是條子,科舉考試的卷子寫完后會有人再抄一遍,因為筆跡很容易辨認嘛,但同樣有辦法。考生考完后,把自己考卷的內容特點,寫在條子上。交給考官,考官閱卷的時候找到了,就可以給你抬抬手。
比如我寫上開頭是臥槽、結尾是我勒個去,中間寫我去年買了個表。
這樣,就算我的卷子被重抄,我照樣能找到。
其實考官考試后會主動向官宦子弟的家長索要條子,這也不一定是索賄,其實是占國家便宜,拿國家利益給自己當人情。
有錢有勢的,那就是家長直接送條,你朋友圈沒有考官,就得托人,拖的人越多,花錢就越多。
羅鴻譯花了五百兩銀子,托老鄉李鶴齡,李鶴齡一口答應,說這次皇上可能會任命我當主考官。
最后考官名單沒有他,但他還是說,不要緊的,主考官我很熟,我遞個話也一樣。
柏葰接到李鶴齡的條子后,找到了試卷,看了看,不符合標準,就讓人回絕了李鶴齡,估計是面子不好使唄,傳話的是柏葰的仆人,李鶴齡給他塞錢,讓他說服自己家主人。
仆人回來說:老爺,李大人臉上掛不住了,他說這次考試就送了這一張條子,希望大人成全。
柏葰想了想,也不應該為這麼件小事得罪同僚,就錄取了羅鴻譯,名次比較靠后,是二百三十八名舉人。
案子真相大白,咸豐很矛盾,柏葰人緣不錯,求情的也多,因為他沒受賄嘛,是抹不開面子。
但咸豐聽從肅順的意見,殺了柏葰。
于是肅順帶著刑部尚書趙光,來到了刑場。柏葰知道完了,跪下等死。
慈禧太后上台后,命重審此案,拒絕了為柏葰平反。
因為柏葰的一條命換來了科舉的尊嚴,從此后幾十年科舉干干凈凈啥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