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武松這個人物形象塑造的需要,對此吳閑云在《黑水滸》里對武松的行事風格有詳細的解讀。珠玉在前,以下就全文轉載了,下方段落摘錄自吳先生的《黑水滸》第四十一回「我自打他,干你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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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里武松的故事(23—32,武十回),是由若干個小故事構成的。這些小故事間看似聯系不緊密,但每一個小故事的[高·潮]部分都是「暴力」。所以,暴力就成為從頭到尾貫穿這些不太相干故事的主線。
這是一個完整的過程,應該當作一個整體來解讀。為了防止以偏概全,我們先把這些暴力事件歸納如下,進行全盤分析,就可以很清晰地揣摩出施耐庵這樣編排故事的真正意圖。
1. 打虎
打虎足以顯示武松的功力,這使他牢踞水滸好漢中徒手格斗排第一的位置。并且,其社會意義是:為民除害。而人品則是更佳:把得到的大筆賞錢一千貫,分給了眾位獵戶。
因此,武松的光輝形象,已是十分完美。
作者對他的認同度,接近100%. 而讀者對他的認同度,也能接近100%. 后人只要一提起他,可以不知道別的事,但一定都知道「武松打虎」。
2. 殺西門慶潘金蓮
由于官府不作為,武松便自行解決,怒殺西門慶、潘金蓮。殺人后,投案自首,敢作敢當,沒有絲毫逃跑的意愿。
作者對他的過激行為表示理解與同情。而讀者對武松的犯罪行為,一般也不做追究。大致上比較認可。只是手段過于殘忍血腥,處理某些問題略有欠妥。
雖然他殺了人、犯了罪,但依然還是有很大多數的支持者:殺的好!此時,人們對「武松」
3. 醉打蔣門神
武松在孟州牢營得到施恩好酒好肉的款待,就想必他是個好人,主動提出要幫他「干事」,「便是一刀一割的勾當,武松也替你去干。」(而此時,施恩尚未向他提出任何要求。)
武松本與蔣門神素不相識、無冤無仇。去打他時,「大路上打倒他好看,教眾人笑一笑。」先什麼理由也不說,直接揍倒后才說了三條:
第一,要你離開快活林,隨即交還原主施恩。
第二,我饒你起來,把快活林為頭為腦的英雄豪杰,都請來與施恩陪話。
第三,不許你在孟州住,我見一遍打你一遍,我見十遍打十遍。輕則打你半死,重則結果了你命。
施恩與蔣門神都是黑老大,本質上并無區別。蔣門神打跑施恩,不講道理只講狠!而武松打蔣門神,也沒講啥道理,一上去就是講狠!
「自此施恩的買賣,比往常加增三五分利息。各店家并各賭坊、兌坊,加利倍送閑錢來與施恩。」有武松出頭,施恩這個原先的黑老大,便開始加倍的刮錢!
武松也不住牢里了,被施恩留在快活林店里居住。「武松終日醉顏酡」。武松的形象由此而大打折扣!武松淪為一個不明事理的人了。
不過,也有人不從社會道德的角度來看,偏從江湖義氣的角度來看:武松講義氣!夠朋友!
于是,這兩種觀點互不相讓,幾百年也沒結果。不過,這爭議,正好說明:對「武松」的認同度,還有50%. 還有一半的人認同他的行為。
4. 殺張都監全家
張都監、張團練、蔣門神正吃酒,武松跳進來把他們都殺了。在張家共殺了15人,全是一刀斃命!遠沒電視上打來打去的動作,如果武松還出第二刀,那一定是按在地上割頭。 沒有人挨上第三刀。
坑害武松的人最多只4個,另外11個是無辜的,屬于濫殺。
而作者對武松的形象,做進一步掉檔次的刻畫:先把桌子上的殘酒殘菜吃了,又把喝酒的金銀器皿拿走,不好帶的,就「踏匾了,揣幾件在懷里。」
殺了玉蘭后,兩個小的亦被武松搠死,一樸刀一個。又專尋女人殺,尋著兩三個婦女,也都搠死了在房里。武松道:「我方才心滿意足。」
對于武松的濫殺行為,絕大多數人是不能認同的。不過,是張都監害他在先,恨極而殺也是有原因的。此時,對武松行為的認同度,則是在進一步的下滑,僅為30%了。濫殺無辜是要受到譴責的。
5. 殺道人
而到蜈蚣嶺殺道人事件,對武松行為的認同度,只10%或無。
因為那道人究竟該不該死,還不太清楚。 武松新得了兩口好刀:「刀卻自好!到我手里不曾發市,且把這個鳥先生試刀。」童子出來開門,這小道童也就一兒童,武松「先把這鳥道童祭刀!」說未了,道童的頭落在一邊。
已經變成純粹的濫殺了。殺人,只是為了毫無意義的試一下刀。
6. 爭搶酒肉
來到一酒店,與人打起架來。為什麼?只為和人家爭搶青花甕酒和一只雞肉吃。
武松「叉開五指,望店主人臉上只一掌,把那店主人打個踉蹌,直撞過那邊去。那對席的大漢見了大怒,看那店主人時,打的半邊臉都腫了,半日掙紥不起。」
那大漢指責武松,好不依本分,怎地便動手動腳?卻不道是出家人勿起嗔心。
武松道:「我自打他,干你什事!」
結果就是,當面指責武松的大漢,被他放翻在地,打了二三十拳,提起來,扔到了門外的溪里(當時是寒冷的冬月。 )
人家不給他吃,他就打!多管閑事的人,打!
一句「我自打他,干你什事」。武松的形象被徹底否定。
照此則:潘金蓮自毒武大郎,干你什事?西門慶自奸潘金蓮,干你什事?蔣門神自打施恩,干你什事?
這句話直接否定了他自己標榜的「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否定了他「專打不明道德的人。」而現在的自己,也正在變成以前想揍的人。
7. 武松打狗
水滸武松部分的故事中,最后一次打斗,是和一條狗。
「一只大黃狗趕著吠。武行者大醉,正要尋事。恨那只狗趕著他只管吠,便將左手鞘里掣出一口戒刀來,大踏步趕。那只黃狗繞著溪岸叫。武行者一刀砍將去,卻砍個空。使得力猛,頭重腳輕,翻筋斗倒撞下溪里去,卻起不來。冬月天道,寒冷的當不得…淋淋的一身水…只在那溪水里滾。 」
還拿著刀呢,竟被一只狗把他弄到水里去了,起不來!出丑態。讀者廢書而嘆,這難道不是作者有意在奚落武松?
從故事的編排順序來看,非常有層次,武松的形象是一次又一次的往下滑,對他的認同度從100逐步降到0,一直到最終被徹底否定。這是一個英雄淪落的全過程。以打虎勝出開局,以殺狗落敗收尾,所謂「虎頭狗尾」。由此可見,施耐庵并非想贊美他什麼,也不會單純的描寫他會殺人,肯定還有深意。
而人們習慣上把武松看得很高大,那是因為只記得他打虎、殺西門慶的故事,那只是早期形象罷了,卻并非施耐庵所描寫的整個全盤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