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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觀察,但凡是「主動」提出離婚的男人,一般離了之后都挺爽,因為他目的達到了。
而「被離婚」的男人基本都郁悶,因為是對方的目的達到了。
哪怕夫妻感情已經稀碎稀碎,確實過不下去,不離都不成,依然如此。
他只要提起這事就一肚子怨氣,久久不能釋懷。
換女的也一樣,只要是主動提出離婚并如愿達成目的那個,都挺爽,而被離婚的那個,必定耿耿于懷。
所以,離婚之后爽不爽,其實無關男女,只關乎一件事:
——誰先主動提的,并通過離婚達成了自己的目的。
有的人,寧愿傾家蕩產,落個凈身出戶,他(她)也高興:
——因為脫離了苦海,獲得了自由,擺脫了窒息,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這就占了天大便宜。
離婚這事跟打仗似的,有的夫妻明刀明槍,擺下陣勢,胡同里趕豬,直來直去,跟對方結呆陣打硬仗。
有的就雞賊,玩的不是《婚姻法》而是《孫子兵法》,利用對方的弱點,給人設個陷阱,等他(她)上套,然后捏著對方的小辮,以一副受害者的姿態,不得不揮淚斬馬稷。
丫能便宜兩頭占,臉上苦巴巴,心里笑哈哈,兒女歸自己,家產一把抓。
別看男女結個婚挺費勁,離個婚也特麼不省心。
當然也有更狠的,直接對伴侶實施肉體毀滅,絞肉機小菜刀,我喂大郎喝點藥。
想起個牛逼人,帶著情人去海口,住的酒店出來,旁邊巷子里有個市政下水井,據說直通大海。
這哥們撿個陰天帶她出門附近做頭髮,中途出來去把井蓋挪開,換了個硬紙殼遮著。
大雨嘩嘩一下,哥們無比體貼,脫下衣裳架在情人頭上,連聲催促,倆人弓著腰一溜小跑回酒店,路上還嘻嘻哈哈。
哥們一手撐著濕衣服,一手摟著她小腰,暗暗控制著她前進的方向。
路過井蓋,姑娘一腳踩上去,噗通一下掉進去半個,哥們二話不說,咣當一腳跺上去,拽過井蓋扣住,拿衣裳蒙著自己腦袋直接跑回酒店。
暴雨如注,行人稀少,附近也沒監控,從巷子進去是兩個,出來就變成了一個,嘻嘻哈哈中一個活人無聲無息人間消失。
如果不出意外,這姑娘的尸體大概會在幾天后被附近漁民發現,當然最大可能是被魚群啃干凈,骨頭靜靜躺在海底,福爾摩斯他爹都找不到。
整個作案過程設計巧妙,計劃嚴密,執行到位,自然流暢,絲般順滑,耗時還不到一秒,天時地利人和都占全了。
可惜老天有眼,給姑娘留了一線,下水井中間正好橫著一根鋼管,她掉下來正正好好抓住,沒給暴雨順著管道沖進閻王殿。
她在下面悶了三天,又是脫衣服綁繩梯,又靠舔井壁補水分,最后靠從井蓋窟窿眼塞出一條百元大鈔,才引起路人注意……
可別說我編,《今日說法》里的真事。
我就服氣,有這智商,大哥你干點啥不行,非嘮這死嗑?
兩下一比,金蓮死的一點也不冤,下毒這麼爛的招兒,多虎啊,在給大郎灌下去的時候,其實她也給自己灌下去了,只不過前者喝的是急性的,她喝的是慢性的,注定要死,終究躲不過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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