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
武松是英雄。卻也是個心思縝密的狠人。
雖未到石秀那麼狠辣,但為達目的,從來是事先細密周至、事中不惜代價,直到任務完成。
按他原有的個性,是會是非分明的。
但在血濺鴛鴦樓前,他已經受了天大的委屈,試圖融入主流社會卻被坑了,已經決定反社會了。所以,不能還以常規社會人的心理去推測他、要求他。
當日要為兄長報仇,拿刀子威脅何九叔;問出了根由。聽鄆哥說愿意去作證,只是怕無法贍養老爹,還夸了一聲鄆哥,給了他錢。帶了何九叔與鄆哥,完整的人證,前去報案,縣官不受理,武松才動手。
請街坊四鄰來喝酒,士兵守住前后門,抽刀子逼問,冤有頭債有主,口供畫押都齊了,殺了潘金蓮,再讓士兵守門不許放任何人走,自己趕去殺了西門慶,自首。
須臾間連殺兩條人命,一點理智都沒丟。
武松恨潘金蓮和西門慶,不止在殺了自己哥哥;本來之前他自己有公職(都頭),有家庭(兄長),一切都很完美,硬生生給毀了。所以,非殺了不可。但那時,他是相信冤有頭債有主的。殺人,但口供證據都齊活,之后也接受了充軍發配。
這說明,武松并沒想完全反社會。他對抗了社會,也負擔起自己一部分責任了。
好,看他血濺鴛鴦樓。
本來他在孟州,試圖重新融入社會,張都監對他還不錯,甚至還假意要給他許婚。當日武松好比去了大名府的楊志,本以為又可以融入社會了,結果被坑了。還差點死在飛云浦。
讓武松失望的,絕不止是被張都監坑,還在于張都監坑他時指著他那句「賊配軍」。
大鬧飛云浦后,武松這里,有一個細節寫得非常好:提著樸刀躊躇了半晌,一個念頭,竟奔回孟州城里來。
武松當時想得周全了,回來了。
「不殺得張都監,如何出得這口恨氣!」
當時那個詞說得好:一不做,二不休。
他已經決定要反社會,要殺張都監們,就不會允許任何人阻礙他的計劃了。至于他的做派是否符合社會規范,管他娘。
他到鴛鴦樓前一路殺,其實與他在陽谷縣讓士兵們把住門一個道理:封鎖消息。
殺丫鬟是他當時為了殺張都監能做的最優選擇。與他一貫心狠手辣的作風類似。
妙在武松殺張都監他們之前,刻意匿蹤,仿佛刺客,見人殺人,免得走漏風聲。殺完之后,墻上寫了「殺人者打虎武松也。」這就類似于他殺完西門慶與潘金蓮后自首。
他的做事風格,從來就是如此的:事前隱匿消息確保完成,事后敢作敢當。并非突然閃現。
當然,從全書來看,還有點意義:
您會覺得武松為了殺人,以及不管無辜了。
可是《水滸傳》里,每個英雄好漢,都有過試圖按捺自己,終于按捺不住,破罐破摔的時刻。一口戾氣沒處發泄,到這個點,噴薄而出。
魯智深一開始想融入五台山的,未遂,最后鬧大了,吃狗肉打和尚。
林沖一開始處處求周全小心翼翼。到火燒草料場大怒殺了陸謙,雪夜上梁山前,曾撒潑搶了柴進莊人的酒來喝,喝醉被捉了。
楊志一開始小心翼翼賣刀,被牛二折騰都忍著氣,最后一時性起,先一刀戳牛二的脖子,再趕上去對牛二胸脯兩刀。第一刀還是生氣,之后就是泄憤了。後來楊志在梁中書手下還算老實,想謀個前程,丟了生辰綱后,第一件事就是去酒店蹭吃蹭喝霸王餐。
哪怕是能忍如宋江,也是的。之前好聲好氣拼命求閻婆惜。等閻婆惜喊出「黑三郎殺人也!」 宋江一肚氣沒出處,按住閻婆惜,一刀割喉,二刀斷首。
包括武松當行者前,雖然硬氣,但不太撒潑。
但這個殺戒一開后,無可救贖了。武松自己也說了句:
「一不做,二不休!殺了一百個也只一死!」
血濺鴛鴦樓后,當行者,上蜈蚣嶺殺王道人,到孔明孔亮地界搶酒搶肉還打狗:他已經不再是當初那個講口供、認證據的自己了。
《水滸傳》支配故事前半段人物動機的,是忍耐+氣性。
一百二十回回目中,「大鬧」,八次。「火燒」五次。「醉打」三次。
其他,怒殺、單打、雙奪、并火、不忿、棒打、拳打、血濺、夜鬧……基本集中在前半部分。
整本書的大小故事,一個主題:好漢們「忍耐以求符合社會規則、終于按捺不住無法被社會接受,不忿暴躁發泄,開始反社會」。 就這麼個過程。
俠以武犯禁嘛。
畢竟作者一開始也說了,這批人是魔君,不是好好先生。
武松亦然。
鴛鴦樓前,武松受了天大的委屈。他之前最后一次想與主流社會講和,也投注了信任,被坑了——就像林沖發現自己被陸謙坑了似的,最后一根稻草。
所以這口氣,一定要發出來,決定一條道走到黑,這才符合人物。
老舍先生說過:苦人的懶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結果,苦人的耍刺兒含著一些公理。類似邏輯,武松的殘忍與反社會,是他努力融入社會不果的結果。并不是說他當殺人魔是對的,但按照他先前的經歷,這麼做是符合人設的。
如果在鴛鴦樓下,武松還能左思右想,「此人無辜,不該殺,于是一念之仁、心頭一軟,放了她吧」,那他就是郭靖,是張無忌,而不是武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