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我婆婆也不帶孩子,對別人說我不讓她帶,給別人一副無私付出還不討好的樣子,她不帶孩子,不做家務,上午下午兩場牌,對我老公說我每天睡覺,所有家務都是她做孩子她帶,也不讓我老公帶,不讓我老公做家務,對我老公說等孩子睡著后讓我自己做家務,對我老公說所有開支都是她出,叫老公不要給我錢,實際上我們從結婚后就負擔公婆生活,婆婆從來沒上過班,公公偶爾打點零工,我生孩子后老公效益不好,我帶孩子沒再工作,賣掉自己的房子養孩子,賣房錢留了一部分給孩子,我自己存著,剩下一部分養家,只是沒再給婆婆零花錢。婆婆大概不舒服,各種撒謊挑撥公公也不安逸,挑撥我父親鬧矛盾,鬧得我要離婚,我老公後來知道了不聽她的,她連自己兒子都不安逸。
也不讓我女兒去她家,我女兒喊她也不理,也不讓爺爺理,後來我女兒3歲多了,記事了,不認她了又擔心將來跟她不親,突然跳出來對我孩子各種收買,我開始也不適,後來想通了。比較是孩子的爺爺奶奶,除了父母,最親的血緣關系,如果他們真心對孩子好,我不會阻止,只要不挑撥我母女關系,我也不會阻止孩子跟他們親,但我自己對他們的態度,對不起,我曾經把公婆當爸媽疼,經歷這些后,我保留自己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