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個真事,在我們醫院也算人盡皆知。
某產婦在我院生子的時候,因為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缺血缺氧性腦病,最終植物人狀態。
她老公表示不能接受這個事情,執意要求醫院巨額賠償,并表示拿到賠償之前絕對不會接走妻子。
婦產科又不想被產婦常年占用一張床位,多部門協調以后,轉到了神經內科,從此產婦就成為神經內科的長期病人。
剛開始的時候,她丈夫每天都來看看妻子,還抱著孩子跟妻子打招呼,拍各種視頻發到網絡上,引起輿論,向醫院施壓。
但是醫院堅持自己的治療過程沒有疏漏,無論他怎麼施壓,都拒絕天價賠償費,調解無果,那就只能走法律途徑了。
這個官司一打就是好幾年,一開始的時候,男人每天都會來看看妻子,在大概一個月以后,他就再也不來了。
只有一個醫院的長期陪護照看病人,我們也通過陪護,零零碎碎了解到他們家的情況。
原來病人之前已經生過一個孩子了,拒絕生第二個,但是拗不過男人,所以就妥協了。在第二個孩子出生的時候,發生了一些意外狀況,需要與直系親屬溝通,當時醫院留的就是男人的電話, 但是男人拒絕溝通,也沒有及時出現在醫院,直到第二天來到醫院的時候,已經發生了不好的事情。
他到醫院以后,沒有詢問能不能治好病人,只是要求巨額賠償才肯離院,也拒絕溝通調解。
最騷的是病人出事后不到半年,他就找了第二個老婆,但因為法律程序不能和病人離婚,所以第二個老婆一直是沒證狀態,也就是非法同居。
而且限制他的孩子來醫院看媽媽,并且陪護的錢及住院的基本費用也是女方家屬出的,他分文不出。
這個官司打了大概四五年之久,最后法院判決醫院沒有大的醫療責任,但出于人道主義,還是賠償了一大筆錢。
這個錢被男方拿走了,一毛沒有給女方家屬,最後來接患者回家的也是女方的媽媽。
也就是說,這個女人給他生了兩個兒子,給他掙了一大筆錢,他拿著這個錢重新找了新的老婆,并且拒絕照顧這個女人的后半生。
陪護在患者被接走的那天跟病房其他人說:如果結婚是嫁給這種男人,還不如死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