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一下我自己吧,37歲離婚,孩子跟我。現在41歲。
我29歲認識她的,她17,那時候我在國企總裁辦給老總當秘書。身邊四五個選擇對象,和她走在一起純粹因為愛情。
少女的愛炙熱又單純,熱烈浪漫,把我融化了。
我父母是醫生,我985畢業,華東某省城有房無房貸,有一點存款,有車。
我年薪四十萬左右,無不良嗜好,身高178,體重120,婚后一直專一恩愛。
她大專畢業,畢業后沒有工作過,我每個月給她一萬零花錢,家里財權我掌管。
家里打掃收納家務她做,我中午晚上都會回家做飯。除非出差。
35歲那年我跟的老總調離然后失勢,一朝天子一朝臣,我在單位迅速邊緣化,一貫在別人恭維里生活的我受不了這個窩囊氣,于是36歲辭職創業。
那年我孩子兩歲不到,我怕她照顧不好孩子,正好我媽退休,接我媽來同住。
我媽帶娃極其負責,家務也找了保姆。我那段時間創業艱辛人憔悴,過勞肥,體重狂飆170斤,幾乎每天睡五小時,頭髮大把大把的掉,每天回到家都在盤算項目進度,能不能回本,焦慮不安。離開大平台第一次創業的人都會經歷這個階段,然后才能慢慢找準人生定位。
老公失去了外貌形象,也失去了那種天大事鎮定自若解決的人設。
婆婆把孩子當成自己的帶,她也失去了養兒育女的樂趣。
無聊的她玩起了王者榮耀。一個月一萬零花錢讓她迅速v10,也有年輕男人盯住了她這個「富婆」。
37歲那年,我得知她出軌了,我看了她的開房記錄,我看了她的聊天記錄。我看了她的淘寶購物記錄,看到她第一次見面給別人口,看到她近一年不曾給我買任何東西卻給那個男人買了鞋子襯衫,看到她一年二十多次的如家。
離婚我提的,那是我一生最艱難的決定。
昔日恩愛仿佛昨日。父親剛剛離世,母親查出肺癌,我創業正在生死一線,小孩還小,雙方長輩都不希望離婚……她也假裝回心轉意…
可我清楚,她不愛我了。她另有所愛,她背叛了我的堅定選擇。
35歲那年我也遇見過曖昧,可止于曖昧。回頭想想不過是事業失意的我遇到了一個肯傾聽的女人,新鮮和安穩讓我一時沉醉。我不曾背叛也不曾越界,斷的干脆利落。
而她,卻和小哥哥許著生生世世的諾言,沉浸于愛情的幻想世界。
我可以原諒她一切缺點,甚至身體出軌;唯獨不能原諒她不再愛我這件事。
辦完手續有些恍然,離婚有娃,母親有病,事業未卜,余生可能再遇不到那麼愛的感情。
媽媽賣了老房子,把她存款和我父親死后的單位安葬款都拿出來給我。
我存了定期,利息用來雇了兩個保姆。
保姆照顧她,她照顧孩子。
我每天鍛煉,減肥,放下架子和驕傲,和以前不屑打交道的人談合作,做生意,一起應酬。
38歲,我年收入達到50萬,持平了不跳槽辭職的進度。
39歲,外貿大年,我賺到了二百多萬。
40,遇到了29歲的咖啡館老闆娘,她父母是縣城做工程的,她自己在縣城開一家網紅咖啡店,我去他們縣城談一單合作,雨天咖啡店躲雨認識,彼此聊的投緣。開始戀愛。
她和前任不一樣,很內斂又柔弱,父母強勢。她喜歡在我身邊的安全感。
我們處了一年多,感情穩定。沒有那種熱烈的愛,但彼此都像很熟悉的朋友。
她很理智,我也是。我們不會點燃對方,但也不會做出很瘋狂出格的事情。這一點我們都相信。
41歲,她爸媽和我聯系了。
她和臭弟弟第一年她養臭弟弟,第二年她去ktv坐台養臭弟弟,第三年她的臭弟弟認識了臭妹妹,把她甩了,還罵她騷打她。
大概是深愛過,還是會憐惜。
上個月去看了她,想著要是她能回頭,那就一起過日子。
結果她看到我和看陌生人一樣。
她還是愛著她的臭弟弟。
結局和我想的差不多,她得到了報應,我似乎一切都美滿。
但是我并不快樂。
一點都不快樂。
我的思緒定格在初識,十一七天長假帶她去了烏鎮、西塘、揚州、鎮江、杭州,杭州西湖畔酒店里她把第一次托付于我,熱烈而毫不掩飾,滿眼都是愛我,那種少女瘋狂熱烈的愛,我知道我這輩子再不會遇見。因為我的青春回不去了。
余生或再遇到對的人,但無關愛情和荷爾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