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楚漢之際,無論是在社會力量上還是在政治策略上楚國都牢牢占據了主動,因而一直保持著反秦的領袖地位。
因為題主的問題存在一些問題,因此我們暫時將此題目理解為:為何在反秦戰爭中各國愿意接受楚國的領導?
首先是在社會層面上,楚國在客觀上保留了最強的反秦有生力量。戰國時期楚國一直陷入貴族體制的泥沼之中,集權程度很差,除最后項燕對王翦的抵抗動員了20萬人之外,基本上沒有能夠動員大量軍隊,在客觀上這也保護了楚國的有生力量,在秦末之際幅員遼闊的楚國在客觀上擁有最豐富的反秦力量,而諸如陳涉、項羽、劉邦等反秦主力也確實與楚國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同時,除了客觀上的有生力量外,楚國的反秦意愿也是最強的。陳涉首舉義旗之后,楚國出現了【縣殺其令丞,郡殺其守尉】【皆刑其長吏】的現象,在這其他五國并不多見。
基于以上主客觀兩點,楚國奠定了其反秦領袖的社會基礎,但是為了維持這一地位還需通過政治的謀略。
反秦戰爭大體上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以陳涉為領導核心,第二階段是以楚懷王和項梁為核心,第三階段是以項羽為核心,在波云詭譎的政治變幻中,楚國通過一系列政治措施維護了自身的領袖地位。
第一階段反秦事業的核心主要為陳涉的張楚集團,自立為王的武臣、韓廣本身就是出于張楚集團,因而自然繼承與陳涉之間的君臣關系,楚國的領袖地位基本依靠陳涉在起義的領袖地位而得到天然的穩固。
但是陳涉之死則造成了一次嚴重的政治危機,秦嘉改立楚貴族景駒實際上是在陳王無繼承人的情況下造成了楚國內部的分裂,在這一情況下,原本在張楚集團中處于邊緣地位的項氏叔侄掌握了實權,【項梁謂軍吏曰:「陳王先首事,戰不利,未聞所在。今秦嘉倍陳王而立景駒,逆無道。」】實際上就宣告著在陳王已死的情況下,項梁作為陳王的繼承者重新掌控了楚軍,但是這種純粹依靠實力的統治缺乏合法性,因而項梁決定接受范增之建議,擁立楚懷王以穩固政權,這就使反秦戰爭進入了第二階段。
本身懷王并不具有實權,只是象征性的存在,對六國貴族和六國遺民起到號召性作用,從而鞏固楚軍政權。但是項梁之死卻改變了整個楚軍的格局,項梁死后楚軍沒有陷入陳涉死后的混亂,楚懷王【從盱台之彭城,并項羽、呂臣軍自將之】,一舉奪取了兵權,成為反秦聯盟的實際領袖。
因此第二階段,楚軍的在反秦聯盟的領導地位主要來源于楚懷王的政治合法性。
六國貴族與新興軍功集團的不同在懷王之約里表現的最為明顯,當時六國紛紛復立,然而對于滅秦之后的天下局勢卻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劃,懷王之約實際上保留了七國秩序,只不過以入秦的關中王替代了嬴氏秦國,因此對于新興軍功集團而言,在六國基本復立的情況下,關中王是他們封王的唯一可能,這在客觀上損害了軍功集團的利益,這為項羽的崛起埋下了伏筆。
項羽斬殺懷王親信宋義,在巨鹿大破四十萬秦軍,這不僅僅是一個軍事事件,更是一個政治事件,【項羽召見諸侯將,入轅門】【項羽由是始為諸侯上將軍,諸侯皆屬焉】,這意味著在軍功集團利益受到威脅的大背景下,項羽利用自己的軍事、政治才能,成功的將軍事上的勝利轉化為政治的勝利,贏得了新興軍功集團的支持,成為了楚軍乃至整個反秦聯盟實質上的領袖。
而最能體現項羽軍功集團屬性的事件莫過于【乃立章邯為雍王】一事,在一事件發生在巨鹿之戰之后滅秦之前,懷王之約并未得到落實,項羽也并未針對懷王之約與楚懷王進行交流,但是項羽已經在此時立章邯為雍王,在事實上已經破壞了懷王之約,成為之后項羽大分封的伏筆,這一舉動不僅是為了安撫章邯打擊劉邦,更是告知各路軍閥:諸位皆可封王。項羽利用這一舉措,成功的穩定了楚軍局勢和自己的政治地位,不動聲色的奪取了反秦聯盟的領袖地位。
因此第三階段,項羽通過軍事上的勝利和封王的承諾獲取了六國的軍功勢力的支持,成為了反秦聯盟的實際領袖。
總而言之,在社會方面,楚國擁有最多的反秦力量,同時反秦意愿也最強烈,這為其地位奠定了社會基礎。在政治方面楚軍經歷了三個階段,其領袖地位先後來自于陳涉的首義之功、楚懷王的政治合法性、項羽獲取的軍功勢力的支持,通過以上政治謀略的實施,雖然政治形勢多有變化,但是楚軍一直都是反秦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