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君手段不一樣。
趙高
手段:派遣弟弟和女婿假裝追擊盜賊,趁亂進宮屠殺。逼迫秦二世自殺。
結局:篡位未遂,扶植下一個傀儡皇帝,自己被殺,族滅。
董卓
手段:以太后的名義,先廢了皇帝,再用毒酒鴆殺。殺的不是皇帝,而是弘農王,且用毒酒毒死。
結局:篡位未遂,扶植了下一個傀儡皇帝,自己被殺,族滅。
梁冀
手段:把毒藥放在飲食中,毒死皇帝。
結局:扶植了下一個傀儡皇帝,自己被殺,族滅。
司馬昭
手段:皇帝親自討伐司馬昭,在大街上與司馬昭的部下遭遇戰,司馬昭親信賈充指使成濟刺死皇帝。
結局:自己因病去世,兒子篡位成功,追封自己為皇帝。
在司馬昭之前,不是沒有殺皇帝的,但是手段沒有這麼粗暴的。要麼逼皇帝自殺,要麼下毒。下毒是可以偽裝成病故的,至少當時的老百姓很難知道真相。
只有司馬昭這一次,是武士當街用武器殺了皇帝。
換句話說,其他人弒君,多少講究了一個體面,自己也體面,被殺的那位也體面。
大家本來都是體面人,只有司馬昭這一次不體面。而這麼不體面,居然下場還挺好。于是後來人都不在乎體面的問題了。
無論權臣謀國,還是兩國征伐,互相就是不死不休的結局。
于是有了「狗腳朕」和「毆帝三拳」。
于是有了「血濺屏風」。
于是有了安慶緒、史朝義的「對父寶具」。
于是有了「牽羊之禮」和「嘗后圖」。
看南北朝歷史,總迷之熟悉感,會覺得這段歷史我之前是不是看過了?怎麼總是權臣打仗立功上位,篡權,改朝換代,自己死后不是叔侄對砍,就是兄弟互殺,殺出一個新的權臣,反復循環。
反正大家再不體面,還能比你司馬昭更不體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