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長不看版:
所謂「六國仇恨秦朝」不能一概而論。
從秦末戰爭的形勢來看:
楚籍士人對摧毀秦廷的意志最為強烈;
魏籍士人對摧毀秦廷的意志可能有,但更多傾向于在東方割據;
趙、齊、韓、燕的訴求也主要以就地割據為主,不過會對其他義軍與秦軍的戰爭進行一些支援;
南郡(楚)、桂林及象郡(南越)的叛亂勢力也為就地割據,對介入其他義軍與秦軍的戰爭并無明顯興趣;
河東郡(魏)、蜀郡(蜀)、巴郡(巴)士人則對附逆并無明顯興趣。
至于為何列國士人為何有如此區別,有歷史學家認為與各地對秦制、秦法、秦治及秦文化的接受程度不同有關。
就筆者個人看來,以上觀點確在很大程度上反應了當時的客觀情況,但并不全面,而歷史學家對這一課題的后續研究也值得期待。
至于漢代為何能化解其中的仇恨,則需要先討論各國對秦廷的具體仇恨有何種區別,具體「仇恨」得是什麼,然后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分析出化解仇恨的原因。
另需要指出:
受「河X派」思潮的影響,秦朝/國在當代的形象出現了某種詭異的畸變,異化為一個「法治」或「法制」的、以「法家」為意識形態的國家,且與六國及其他中國古王朝在「制度」上、「文化」上、「思想」上均存在絕對對立——而歷史中的秦朝/國為典型的人治統治下的專制政權,其在制度上、文化上、思想上只有代表性,并無特殊性——下文內容不參考該特殊形象及衍生的文學/影視形象,特此說明。
·
沸騰的東方:崤山以東的叛潮之勢
公元前209年7月,秦屯長陳勝、吳廣率眾嘩變,殺死了軍隊中的尉官,并冒充「扶蘇」
其后,這支叛變的秦軍攻克了大澤鄉,并一路攻至了楚故都郢陳,并宣布恢復楚之社稷。
彼時,楚王「扶蘇」向著咸陽的簒奪者發出了挑戰,數以萬計的楚人在這一刻爆發出了山呼海嘯的吶喊,魏地在沸騰中投靠在楚王旗下,帝國在崤山以東的統治瞬間瓦解。
在張楚政權正式建立之后,「楚廷」迅速對秦朝發起攻勢,主要介紹5路:
一路由假王「項燕」(即吳廣)率領,主要攻擊滎陽一帶;
一路由周文率領,其軍隊規模較大,主要攻擊三門峽并進入關中平原;
一路由周巿率領,主要以收取魏地為主;
一路由武臣率領,主要以收取趙地為主;
一路由宋留率領,主要進入韓地迂回以攻擊武關。
另外,齊籍士人田儋在齊地開展反秦戰爭——注意,此人的身份是田宗室而非田公室。
從上述部署來看,張楚政權的主要訴求有二:
一為攻擊秦朝的黃河中游及下游郡縣,以摧毀其在東方的統治;
二為攻擊函谷關、武關以進入關中,從而摧毀秦朝中樞。
其核心訴求既在于消滅秦王朝。
與此同時,秦廷方面也展開了平叛計劃,王離率北方軍團入趙地平叛,章邯則武裝咸陽一帶的數十萬「刑徒」正面迎擊義軍的攻勢,并對魏地一帶的各路義軍展開反擊。
另一方面,楚將項梁、項羽從長三角一帶迅速向中原進軍,并在后續與秦軍展開多次激戰,楚將劉季也在魏地、韓地輾轉最終向武關進行攻擊。
圖為陳勝吳廣起義的大致形勢。
從圖中可以直觀地看到:
張楚的吳廣、周文、宋留三部的攻擊目標就是秦廷本身;
項梁、項燕部雖未直接對秦廷中央進攻,但主動向中原移動以尋求攻擊秦軍主力;
劉季雖在魏地、韓地輾轉,但也多與秦軍偏師激戰,并有意向秦廷方面移動。
反觀齊、趙、燕及南郡方面的義軍政權則并無攻擊秦廷的意向。
那麼,這是否等同于「楚」政權對摧毀秦廷的意向更為強烈呢?又是否等同于楚人對秦的仇恨最為濃烈呢?而河東郡并未像其他六國故地出現大規模附逆,是否等同于晉地士人對秦并無任何仇恨及反感呢?
個人認為不見得。
主要依據有三:
其一,河東郡距離咸陽方面的交通較為便利,且為王離部、章邯部東征平叛的途徑地區,當地士人在如此之大的軍事壓力下未產生叛逆之心實在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其二,楚人對秦廷及秦制、秦法、秦治本身或許存在著反感或仇恨,但未必就對秦本身存在反感或仇恨——否則陳勝在楚地起兵之際實在沒必要冒「扶蘇」之名,縱使扶蘇之母系真的源自于楚公室;
其三,對秦廷攻擊的也并非楚人獨占,比如攻入觀眾的周文正是魏籍士人,另外趙、齊、燕、魏等地的就地割據很大程度也與秦軍的軍事壓力有關。
不過,我們也要辯證地認清一點:
楚人較之其他地區的士人而言,對摧毀秦廷一事上似乎意向更為強烈——但主要集中在東楚、西楚地區的士人,南楚(南郡為主)的士人對此興趣有限。
那麼,這又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
對于這一問題,應客觀存在有制度因素,主要集中在4個方面:
一是單一郡縣制的天然制度缺陷,由于早期郡縣制不甚成熟,遠方郡縣仍需向中央輸送資源,而楚地具體咸陽方面較遠且水道不甚便利,自然會因這一制度而感到疲憊;
二是秦法的天然制度缺陷,無論從《睡虎地秦簡》還是《里耶秦簡》、《岳麓秦簡》中均可看到,秦法可以為執行者提供巨大的操作空間——奇怪的是,一些自媒體反倒根據上述秦簡內容認定秦法很「嚴謹」——而上述操作空間無疑會隨從地方到中央的距離的提升而進一步加大;
三是秦官吏制的天然制度缺陷,秦制本身把舊官吏調往新占領地作「新地吏」,但由于戰國末期的過度擴張,新占領地的吏普遍缺編,并且出現了在「新地吏」上的充數情況,而在「新地吏」普遍不足的情況下必然會出現官府勾結本土地主的情況,而引發的負面效果又很容易被民眾記在官府頭上;
四是秦制與楚制的天然不兼容,秦制主要模仿自魏國變革,自然更容易被三晉之地所接受,而對與之區別較大的楚地則兼容性要差很多。
至于歷史段子中的「秦朝的制度是軍國主義,沒仗打就完蛋了」,「秦朝是法治,無法被儒家的人治接受」,「秦朝太仁慈,未殺盡六國貴族」之說不予討論。
當然,我們也要注意到以上因素固然有影響,但未必就是根本因素——事實上,是否有摧毀秦廷的意向也取決于實際訴求,比如趙地義軍在秦軍的不斷打擊下只會產生如何延續下去的訴求,而斷然不可能產生馬上摧毀秦廷的訴求。
至于楚地義軍在摧毀秦廷的訴求上為何較為強烈,除制度因素本身所帶來的反感以外,還應該有一個根本上的客觀因素,即在于:
秦軍的主要打擊范圍主要被限制在黃河中下游沿線,最遠雖曾攻擊到定陶、郢陳地區但未能站住腳,所以楚地義軍在軍事上的壓力較之韓、魏、趙、齊而言明顯較小。
就為何出現上述表現,蓋與秦代曾系統性摧毀工事、城防、惡性水利設施有關——韓、魏、趙、齊一帶缺乏天然屏障,國土防衛多以人工設施為主,上述設施被拆除后自然不利于義軍就地割據,不過同樣也不利于秦軍就地布防——所以,秦軍雖在主力進攻方向呈不可擋之勢,但宏觀上又陷入處處挨打的窘境。
綜上所述,楚地士人對摧毀秦廷的意向最為強烈,大抵來自于兩點:
一是楚地士人對秦朝制度的反感能夠使楚人產生摧毀秦廷的動力;
二是楚地割據的安全環境有利于新的「楚廷」產生徹底摧毀舊王朝的野心。
然而,這種摧毀秦廷的推動力是否僅限于此呢?
或許我們有必要此時把目光轉移到秦廷,分析一下秦廷內部是否與東方存在著某些聯系。
·
燃燒的秦廷:秦廷在戰國時期及秦代的內部斗爭之勢
公元前385年,秦廷自魏國迎回秦靈公之太子師隰,是為秦獻公,并清除秦出子一系。
其后,秦獻公遷都于秦、魏交界一帶的櫟陽,并終止了簡、惠兩朝對魏國的攻擊,自此秦、魏兩國進入蜜月期。
公元前364-362年,秦獻公21-23年,秦國突然對魏國的石門發起進攻,而后又攻擊了少梁,對魏國造成了沉重打擊。
公元前361年,秦獻公逝世,時年21歲的其子渠梁即位,是為秦孝公——是年,秦獻公63年,秦孝公為其40余歲歸國即位后所生之子嗣,至于幼子為何占據太子之位不詳——并立即重啟戰事,「于是乃出兵,東圍陜城,西斬戎之獂王」——其中,陜城位于石門口一帶,本為秦邑,該于秦獻公逝世期間被魏軍奪取,此時秦軍重新對其進攻。
同年,秦廷發布《求賢令》,在政治宣傳上一方面全面否定簡公一系的政績,「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諸侯卑秦、丑莫大焉」 ;一方面大力鼓吹獻公的功績,「鎮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復繆公之故地,修繆公之政令」;最后宣布招納外籍士人「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
在《求賢令》頒布之后,來自于魏廷的衛籍士人公孫鞅入秦,引進魏制以對秦國進行進一步變革,并利用魏國在東方的戰事進一步攻取魏國的西部領土。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24年,43歲的秦孝公逝世,時年19歲的其子駟即位,是為秦惠文王,公孫鞅此時遭到政治清算后舉兵叛亂被殺——如果說外戚及外籍士人在獻、孝兩朝只能說是隱約擴張的話,其在秦惠文王一朝的坐大儼然已經是昭然若揭——在當時,秦廷大抵分為親魏派與親韓派兩系,前者以張儀、甘茂、魏章為主,后者以樗里疾、公孫郝為主,且均存在外戚介入,秦廷上層大抵被外籍士人及有外系背景的秦公子所充斥。
當然,秦國也在外籍士人的推動下進一步強大,秦人奪取河西全境、三門峽及上郡、蜀郡、巴郡、漢中郡正是在秦惠文王一朝。
公元前311年,秦惠文王更元14年,46歲的秦惠文王逝世,時年18歲的其子蕩即位,是為秦武王。在秦武王短暫的一朝中,秦廷的動向為親魏攻韓,甘茂、樗里疾兩派出現直接火并,最終以甘茂出局而告終。
公元前307年,秦武王4年,22歲的秦武王逝世,死因據稱是在周廷舉鼎時的足部外傷,時年18歲的其弟稷即位,是為秦昭襄王——得以即位與其有楚籍背景的舅父魏冉及趙廷的支持有關——而同一時期,秦廷中的其他勢力也曾運作其他秦公子為君,其中勢力較大的為魏系外戚惠文后、武王后所支持的公子壯,并一度引起了動蕩,史稱「季君之亂」 ,最終秦廷對公子壯一系進行了清理,惠文后被殺,武王后被驅回魏國。
在秦昭襄王一朝中,外籍士人頻繁借外戚及外部勢力爭奪秦相之位,包括樗里疾(韓)、魏冉(楚/趙)、樓緩(趙)、田文(齊)等,直至公元前266年魏籍士人范雎利用秦王與宣后、魏冉之間的矛盾奪得相位,進而再度使秦廷親魏,并在秦、魏聯盟下單方面打擊韓、趙兩個魏國的直接競爭對手最終促成了魏國在戰國末期的回光返照。
同樣的,秦廷在秦昭襄王一朝雖不甚穩定,甚至在范雎執政時期出現了長平-邯鄲-汾城系列戰役的最終慘敗和巨大消耗,但秦國在這一階段仍取得了重大進展,尤其在魏冉執政期在河東、南郡、河內一帶取得了重大突破,而范雎執政期在客觀上也極大削弱了韓、趙兩國。
公元前251年,秦昭襄王56年,76歲的秦昭襄王逝世,其子秦孝文王在即位后很快又去世,時年30歲的子楚在楚系外戚的支持下即位,是為秦莊襄王。齊籍士人蒙驁在秦莊襄王朝再度上位,其在這一階段指揮的戰爭雖以戰敗而告終,但其家族在秦廷仍舊形成了世襲化并橫跨軍政兩屆。
公元前247年,秦莊襄王3年,34歲的秦莊襄王逝世,時年13歲的其子政即位,是為始皇帝。在始皇帝一朝前期,外戚勢力及勾結外戚的封君勢力進一步坐大,直至公元前237年才得以鏟除。不過,很快秦廷內部又出現了第二個世襲化家族——以王翦為首的王氏重臣集團,亦橫跨軍政兩屆——而后,又在某段時期出現了第三個世襲化家族,以馮去疾、馮劫、馮毋擇為首的韓籍士人,甚至橫跨軍、政、法三屆。
就秦廷在秦獻公至始皇帝八朝的內部斗爭局勢,有一重要因素實際長期被歷史學家忽視,即:
秦廷長期且頻繁出現少主即位的情況,而這一情況無疑對君主專制十分不利。
只是受制于「河X派」思潮或唯結果論的影響,慣性地認為「秦國能統一中國」一定等同「秦國是最優秀的」,而戰國時期的變革以加強君主專制為主,所以又等同于「秦國的君主專制一定是最強 」,進而忽視了這一基礎因素。
但是,我們也要注意到:
秦廷固然會因為頻繁的少主即位而出現君權的不穩定,但秦國的國勢又始終處于強有力的上升之勢,這又是什麼原因呢?
就這一問題,常見觀點有三種:
一種是「六代明君論」,其中的「明君」標準低得令人發指——只要不干出太有損秦國的事情就算「明君」 ——不過是怎麼把秦獻公踢出「明君」之列的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一種是受到「河X派」思潮的唯制度論,認為秦國擁有一種完全不受到執政者影響的超優越制度,總之什麼都是制度的問題;
一種是唯地緣論,片面強調秦國所處的地理位置優越。
以上三種觀點顯然都不怎麼站得住腳。
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呢?
對于這個問題,我們或許有必要先來思考這樣一個常識:
何以見得君權不穩定就一定會導致國勢下滑?
不可否認,在歷史中經常會出現君權不穩定導致國家衰落的情況,但在這里我們要思考的問題是:
·君權不穩定與國勢下滑之間是否存在著必然的【一定】關系?
·是否存在某一種特殊情況,使得君權不穩定并不導致國勢下滑?
·秦國所處的環境是否正處于某一種特殊情況?
我們都知道,春秋時期曾存在一種特殊的政治現象,即:
某一國會以武力支持他國公子回國即位或他國大夫回國執政,并在后者即位或執政后給予穩定的政治支持,由此達到控制該國朝堂的目的。
上述現象并不僅限于強國對弱國,也會出現在兩個體量大致接近的諸侯國之間,如晉惠公朝時的秦、晉之間;有時也會出現在較弱國與強國之間,如齊莊公朝時齊國曾助欒盈奪取晉政,不過此舉并未成功。
從歷史的走向來看,上述現象引發的政治慣性應給戰國時期的政治風氣造成了明顯的政治影響,至戰國中前期表現為某一重臣挾他國外交資源以在本國自重的情況,如田需在魏挾楚自重,公孫衍在韓挾魏自重、張儀在秦挾魏自重又在魏挾秦自重,樗里疾在秦挾韓自重,陳軫在楚挾秦自重,樓緩在秦挾趙自重,蘇秦在齊挾燕自重等。
至于造成以上現象的原因,除了政治慣性所鋪設的基本條件以外,彼時復雜的縱橫環境與迫切的外交需求也是根本性因素之一。
說到這里,就要思考這樣一個問題:
秦廷的君權不穩在這一環境下是否為一種絕對的負面因素?
不可否認,君權不穩肯定會給秦廷帶來一系列負面結果,而且所引發的結果破壞性也肯定不小,但并不等于只有負面效果。
換個角度來看,秦廷的君權不穩在客觀上會為朝臣的活動提供更大的空間,由此引發兩種結果:
一是加大秦廷對東方士人的吸引力度;
二是加大列國對介入秦廷內部事務的興趣。
尤其后者會引發一種頗為有趣的現象,即列國在坐視秦國逐漸上升時并不一定會產生壓制秦國的強烈意向,轉而產生利用秦廷朝局去控制秦廷的意向。
其中,最典型的例子莫過于秦昭襄王前期趙廷的態度。 在秦武王死后,秦廷內部就繼承人問題產生糾紛,趙廷迅速與魏冉勾結以運作秦昭襄王的即位一事,秦廷的親魏派由此受到了打擊,其后趙廷又利用樓緩使秦廷親趙,再利用魏冉與政敵的矛盾繼續維持秦廷對親趙傾向。值得一提的是,彼時的趙武靈王實際常表現出謀劃攻秦之傾向,但在實際表現中仍以介入秦廷事務為主,蓋因趙國的訴求在于打壓魏國、擠壓齊國、消滅中山有關,所以以介入手段處理秦國就成為了最劃算的手段。
在明確了這一點以后就會發現:
秦廷雖有君權不穩的因素,但同時也會帶來優質的人才輸入及相對安全的外部環境,由此形成了一種閉環——優質的外籍士人被吸引至秦廷任職,他國利用上述外籍士人介入秦廷事務,外籍士人利用他國資源穩定地位以發動戰爭攫取利益,秦廷在戰爭擴張中獲利從而進一步吸引優質的外籍士人并增加他國對介入秦廷的興趣——這一現象甚至延續到了戰國末期,韓、魏、趙、齊均曾介入秦廷及帝太后、長信侯、文信侯之間的事務,以謀求自身不遭到攻打或引誘秦軍打擊敵國或支持自身兼并他國訴求。
特別需要指出一點:
秦廷君權不穩所引發的特殊情況只能說是一種客觀因素之一,斷不能將其視為秦國持續上升的根本原因,更不能忽視所引發的負面結果。
至于為何要花如此之大的篇幅闡述這一因素,在于我們必須要思考這樣一個問題:
六國士人是否真的一定「仇恨」這樣的秦廷?
起碼不能一概而論。
以韓籍士人為例:
秦廷一方面是他們的敵人,一方面又是他們繼續仕途的另一個選擇——而韓廷又樂于看到韓籍士人入秦為官以謀求「存韓」的空間——在這種情況下,韓籍士人也就會把秦廷視為一個「變現」的窗口,最極端的現象莫過于南郡守騰直接拿所守郡向秦廷變現,另外馮去疾家族在秦廷的龐大勢力自然也會牽連不少韓籍士人。
至于張良等韓籍士人,從這個角度來看更像是一個「變現」 的失敗者,其對秦廷的仇視自然不會出現到南郡守騰、馮去疾一類人身上。
同理,趙、齊兩國在戰國末期也出現有朝堂上層向秦廷大面積變節的情況,趙廷以郭開、倡后、春平君等人為代表,齊廷以齊王建本人及后勝魏代表,齊王本人業已接受秦廷「五百里之封」的賄賂以徹底倒向投降主義——所謂「上行下效」,趙籍士人、齊籍士人在這一環境下的投機態度可想而知——那麼,趙人和齊人自然也會存在一部分人不仇恨秦廷及一部分人仇恨秦廷。
至于這種大面積變節的情況,在魏、楚、燕三國的朝堂中至少并不明顯。不過,三者也不能一概而論。其中:
魏廷本身就熱衷于介入他國朝堂事務的權謀運作,且魏籍士人遍及列國,所蘊含的政治能量較大——這或許正是秦廷要特別誅殺魏群公子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魏籍士人的「變現」 能力肯定也是比較強的,其對于秦廷的不仇恨或仇恨大抵與韓、齊、趙類似;
燕廷及燕籍士人暫且沒必要討論,一來是燕國本土士人不甚發達,二來是燕地較偏,所以燕籍士人無論對秦廷仇恨與否都不太可能產生出摧毀秦廷的直接訴求;
楚廷的情況則最為特殊,在戰國末期只能找到楚籍士人在秦廷任職的情況,如以華陽太后為代表的楚系外戚及楚公子(昌平君、昌文君)、李斯等,但并未找到楚廷內部有意介入或接近秦廷的情況——當然,我們并不排除失載的可能性,而且這種可能性確實不小,但我們要看到楚廷在秦楚戰爭中說表現的直接問題在于楚幽王逝世后的朝局不穩,而非出現類似于韓、趙、齊的重臣變節。
再指出一點:
目前有關昌平君(或昌文君)叛亂一事的相關材料過少,實際很難確定其中的具體情況,不過可以確定的是秦、楚戰爭中出現嚴重變節的情況是在秦國一邊,另外還牽扯到了魏故地的淮陽。
綜合以上內容來看,秦廷在戰國時期的長期狀態使得自身與韓、趙、魏、齊之朝堂及該國士人多有牽連及利益糾葛,而與楚廷及該國士人的牽連及利益糾葛雖不亞于前者,但在最終的「變現」中存在著很大的區別。
在這種情況下,楚籍士人對秦廷的態度自然與韓、趙、魏、齊有別。
至秦代,秦廷的蒙、馮、王三個世襲化家族中有一個為齊籍,一個為韓籍,一個為河西籍,另外魏籍、趙籍及魯籍士人也多有活動,但楚籍士人的活動并不明晰,不只具體情況究竟如何——假設確為楚籍士人在秦廷罕見的話,倒也能進一步解釋為什麼楚籍士人對秦廷的態度更差一些。
再至秦末,楚地民眾在秦制、秦法、秦治的不兼容及天然缺陷下本身就產生反感態度的情況下,再兼本地又鮮有人在朝中作高官的話,自然會對秦廷轉化為仇視。
反觀魏、韓、趙、齊地區,由于當地士人本身就有在戰國末期「變現」的因素,又兼本地可借同籍的紐帶勾結秦廷高官,其對秦廷的仇恨自然會有所下降。
從中可以看到,楚籍士人對秦廷的仇視在一定程度上也會與戰國時期至秦代的朝局斗爭和利益分配有關。
在明確了這一點以后,我們也就大抵能摸清為何漢代能逐漸消除列國的仇視。
·
未央氣象:漢廷的利益結構洗牌與政策調整
(下周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