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介紹一下我的情況,本人,男,45歲離婚,現在47歲,有個兒子,離婚后跟著我,離婚時也是兒子考取大學那年。不知不覺就三年了,感覺越來越爽越來越舒服。真的,兒子讀大學的所有費用都是我負擔,離婚前有兩套房子,我分到了還有十五年房貸那套。才開始的時候壓力太大了,本人小工人一個工資六七千塊。可我一點都不后悔。真的。我越來越喜歡這種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的生活,兒子在上海讀大學假期才回來。回來也基本都在我這里。我們父子感情很好,我也很溺愛兒子,雖然我很窮但買給兒子的手機都是蘋果,從來都不會虧待他,兒子也很爭氣從來不要我操心他學校的事,我現在感覺我這輩子做的最正確的事就是離婚了 ,雖然物質上窮點可我精神上太自由了很多自己喜歡做的事都可以去嘗試,并且我發現比婚姻有趣好玩的事太多了。
雖然有點晚。所以我在這里很嚴肅的說我離婚以后我過得很好。用一首老掉牙的詩來結尾,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