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看看離職會失去啥既得利益撒:
1.穩定工資,基本不會有公司接收孕婦入職
2.社保+生育補貼,社保的大頭是醫保,醫保會在社保斷繳后次月封存,等于看病要自己花錢了;生育補貼包含產檢補貼、生育醫療報銷、生育津貼(單位平均薪資高的生育津貼可以拿到小20萬)
3.哺乳假,生育完1年內上班每天可以帶薪休1小時,多胞胎是1*N小時,哺乳期入職新公司的可能性很低,基本上哺乳假福利是沒了。
衡量完既得利益的損失,咱再看看這40分鐘以上的路程問題:
1.四個月屬于孕中期,孕中期-孕晚期醫生是鼓勵適量運動的,孕中期建議每天可以散步45-60分鐘,且快走為宜。可以把這40分鐘路程當成每天的運動量來對待,上下班就完成了,晚上就可以不用特地去散步或者做操了。
2.上下班路程的勞累是否可以通過一定方式來降低?比如換輕便的鞋子,舒適的衣褲;比如可以走一半休息一下再繼續走;比如有沒有可能采用電動車等代步工具?
3.如果孕期身體情況不適合走這40分鐘以上的路程,是否可以和公司協商在家辦公,或者留職停薪,將既得利益的損失降低。
最后建議就是,不到萬不得已,別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