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賤籍,火耗歸公,清丈土地,攤丁入畝,官紳一體當差納糧....
任何朝代但凡能把這一套在王朝中期全做一遍,搞個三百年都沒問題。(開國清掃前朝遺老時候誰都會,關鍵是能不能中期對自己人開刀?)
不信你結合當下實際想想
廢除賤籍(廢除出身歧視和戶口歧視,賤民不需要世世代代當賤民)
清丈土地(給全國土地(房地產)統一清查,如實記錄主人以此收稅。誰敢偷漏欺瞞,逐一發送八旗騎兵到家砍九族頭,富人再籠絡收買官員也籠絡不到漢語都說不利索的八旗兵身上)
攤丁入畝(資產稅,按土地(資產)多少收稅而非按勞動力數目(年收入)收稅)
官紳一體當差納糧:官(公務員)和吏(事業編)和富紳(富人)都要一起繳稅(結合攤丁入畝,還不是按工資收稅是按財產收稅呢~),沒有豁免特權。
這一套操作下來,財稅收入得到大大整頓,貧富分化也得到一定扼制。清朝憑借這一套穩定了財政收入,加上外國關稅,年入能到兩千萬兩白銀(明朝歲入一千萬都是多的了)
這就是清朝作為異族統治,歷史上明明造反比歷朝歷代都頻繁,卻次次都能壓下去(除了辛亥革命,辛亥革命是資產階級革命,不是農民起義,對清朝這種封建王朝是降維打擊)的原因。太平天國歷時五年,清廷花了四億兩白銀才撲滅,其中兩億兩是清朝自掏腰包的(剩兩億是去外國貸的款),這種級別的叛亂扔在此前明朝這種一年一千萬都費勁的朝代,皇帝吊死在歪脖子樹上五六次都夠了
一個外族統治者本來就要面臨被統治民族自然而然的反抗,即便如此還能接近坐三百年江山,必然是有自己的過人之處的。
火耗歸公這個因為目前取消農業稅之后,咱們已經沒有大規模實物稅了,所以這個算是徹底辦到了。這個打個比方指的是,一噸糧收上來運到京城的過程中會縮水,可能就剩0.8噸了。清朝以前是要求「今年的稅是運到京城1噸糧」,這樣地方得收1.25噸,多的這些叫火耗。地方官員為了中飽私囊,往往會多收,比如1.5噸(因為火耗無法定量),多收點0.25噸就是自己的了。火耗歸功是說,改成「你在你本地收1噸糧,運到京城是多少就是多少,中途損耗算中央政府損失,不過不能少的太離譜,1噸糧起碼給我送來0.7噸」,避免官員合法盤剝農民(後來明中期部分稅改成收銀子之后火耗就成了收來的碎銀子鑄造成官銀過程的損耗,和糧食縮水道理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