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一個客戶去辦公室拜訪領導,當時給送東西,領導就婉言拒絕了。
領導開會走了,這個客戶又返回來了,把東西放在柜子里,然后給領導發了個微信。
領導會沒開完就回來了,直接打開柜子一看,果然有。
然后把秘書叫過來臭罵一頓,說他走的時候,門都看不知。
然后當面給那個人打電話,說好意心領了,得拿回去。
結果對方說,已經坐車離開了,一點心意。
領導一看不上道,說你等著,我派人開車給你送回去。
結果對方還是謙讓。
結果領導使出了殺手锏,說他要是不拿回去,他就上交紀委了。
這些對方慫了,可是確實上火車了。
然后領導要了個地址,吩咐秘書寄回去,關鍵還要把打包,交寄,視頻都留下,對方收到也要回復。
然后低聲說了一句,傻X。
任何的書面記錄,都可能會成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