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沒有要過禮物,欠人一丁點東西都吃不下睡不著,有男生一起吃飯都會悄悄買單那種。
前夫還是男朋友的時候開始創業,工資都去補貼他,沒送過禮物,但是有時候逛街什麼的會給我買件衣服之類的。節日生日送花送禮物這些統統沒有過,戀愛到離婚期間吧,給我買過三個手機。總之就是普普通通,沒有驚喜浪漫這些,但是如果必需的東西他還是會掏錢。
後來跟男朋友在一起的時候才明白什麼叫「想把所有好東西都給你」,大到傢俱家電真金白銀,小到路上摘得不知名的奇奇怪怪的小果子,送禮物的理由除開正常的節日生日紀念日,還有天氣很好,天氣不好,路上全是綠燈全是紅燈,落葉很美雨天很美這種無厘頭的。當然我也不是單方面接受,發自內心的禮尚往來才能長長久久。
禮物的本身并不重要,如果心里想著一個人,會總想給他點什麼。要來的實在沒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