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界有個原則,孤證不立。這個過程的記載見于朝鮮的《李朝實錄》,而在中國的官方史書中沒有一鱗半爪的任何記載。《明史》,《明實錄》均無記載。同時,中朝方面的史料出現矛盾。明代執行死刑在北京的西四,而不在紫禁城中,而西四無法容納這麼多的女犯。波斯使節并未記錄此事。此事發生前后,并未有招募良家女子入宮為婢,充實后宮的記錄。且民間的私修史書,包括時人筆記,野史都未記載此事。且清代中國學者并未討論過此事,似乎不知。綜上,此事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