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十歲就被腐朽王朝獻祭當成小白鼠的孩子,真的沒人在意他們嗎?
他們在出發之前,都和清ZF簽訂了類似賣身的文書:「……十五年中如有疾病死亡及意外災害,政府皆不負責。」
換句話說,這幫孩子都被賣給清ZF了,是生死契。
你查查那些名單,皇室有人去嗎?貴族有人去嗎?出洋留學,朝廷買單,這樣的美事,竟然大多落在了貧寒子弟的身上。
想來也不奇怪,在那個以天朝自居的國度,除了國人,其余皆是蠻夷,除了國土,其余皆為蠻荒。所以當時的那些達官顯貴怎會舍得讓自家孩子到「蠻荒之地」受苦受難呢?
更何況,那些留學生在出發之前,家長都被要求簽訂一份「倘有疾病生死,各安天命」的保證書,就像簽了賣身契,從此天涯相隔,再見無期。這30位少年就像是小白鼠一般,被清朝廷帶到了異國他鄉,其目的,就是為了「學藝」!
你們還記得你們第一次去遠門的時候,到他鄉的那種恐懼感、陌生感嗎?那時候你們多大?多久才才真的適應過來。
換到我們自己身上,我們樂意讓自己十歲的孩子成為別人家的犧牲品嗎,成為所謂王朝的芻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