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先不說嚴不嚴,咱先說事,然后在討論走不走的問題。
疫情前腦瓜子抽了,去了個不到十個人的夫妻店公司。
很傳統的結構,老公跑業務,他老婆管財務。
男的三天兩頭讓買這買那,我說我這上班還不到一個星期,墊錢進去已經快一千了,你什麼時候報銷單子簽一下,他一愣,顯然是沒想到我會提這種要求,跟我說他這都是月底報單子跟工資一起往下發的。
後來我才知道,他這公司名義上是某集團的分公司,每個月跟總公司上報花費和人員工資,由總公司發工資,所以報銷單也是走的辦公費用結算。
我說我沒那麼多錢往里墊,你要不然就搞個備用金的制度。我給他解釋了一下行政備用金是什麼意思,他說這個好啊,你跟財務X總(他老婆)說一下吧。
然后就沒然后了。
往后一點忽然加了個什麼打卡機。
八點二十上班,因為平常送孩子上學,我1個月有25天都是7點40左右到公司,啥話沒有,一次8點22打卡,發工資要扣我50塊錢,說這是制度。
後來就沒什麼後來了,因為一些別的事,果斷跑路。